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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案件受害者为什么难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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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提出配偶存在家暴的情况较多,其中以男性施暴为主,但当事人取证难、法院认定难都是家暴案当事人难获赔偿的原因。同时,法官建议当事人面对家暴时,应采取求助、报警等手段并注意保存证据,便于日后维权。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家庭暴力问题解决方法。

  家庭暴力特点:多因家庭琐事,多为男方施暴。

  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某市一中院以判决方式审结的离婚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共计90件,其中有19件当事人主张存在家暴行为,但法院经审理认定存在家暴的仅为5件。

  在前述的19件涉及家庭暴力案件中,男方施暴的案件为17件,占比约90%。调查显示,因家庭琐事引发的家暴案件有15件,占涉及家暴案件数量的比例达78.9%。

  家庭暴力案件难度:取证难,认定难,赔偿难。

  据某市一中院调研分析,审理家庭暴力案件存在“三难”。首先是当事人取证难。法官表示,由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以及家暴的突发性,对行为过程和损害结果进行证据保全存在较大困难。在前述19件涉家暴的案件中,有报警记录的只有5件。此外,施暴方在诉讼中一般拒不承认,也给当事人举证造成困难。

  其次是法院认定难。当事人主张存在家暴并提交给法院的证据主要是受伤部位的照片、诊疗材料等,有报警记录比较少,且均属间接证据。而病历等材料即便记载伤情系家暴所致,也因系伤者的陈述而使记载具有主观性,故法院难以认定其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第三是获得赔偿难。鉴于法院认定存在家暴的案件比例不高,而且即便予以认定,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亦较低。

  家庭暴力维权对策:提高当事人维权意识。

  对于家暴现象,除了法院应依法适当提高赔偿额度,提升违法成本,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外,作为受害人,应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面临家暴时,当事人应及时求助、报警,受害人遭遇家庭暴力后应有意识地收集、保存证据,为日后维权提供便利。

  家庭暴力的责任后果面面观

  根据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延伸阅读:

  ■ 家庭冷暴力可以离婚吗?

  ■ 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

  ■ 因家庭冷暴力起诉离婚能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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