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已经正式实施,作为首部反家暴法,对于预防和减少家暴的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那么反家暴新法如何用呢?反家暴法把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同居情侣也适用反家暴法;告诫书可做庭审证据;受害人可申请人身保护令。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精神暴力被纳入家暴范畴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反家暴法明确提出,“恐吓、谩骂”等精神侵害行为,已经被正式纳入家暴范畴,并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
二、同居情侣也适用反家暴法
反家暴法在附则中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同居的情侣也适用于这部法律,其间发生的家暴行为,也受到法律约束。
三、告诫书可做庭审证据
反家暴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将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
在此之后,如家暴受害者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诉讼,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可成为法院审判家暴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助于帮助受害人胜诉。
四、受害人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反家暴法提出,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受理。对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法院和公安机关保护申请人的安全,禁止施暴者靠近、跟踪、干扰受害人,可以为受害人提供庇护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