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这样叫人讨厌,一个男孩子要是像头猪,就加倍叫人讨厌。”
——查尔斯·狄更斯《远大前程》
“我们的会员都到齐了吗?”爸爸问。
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他,然后点了点头。
“很好。我想,会议可以正式开始了。”
通风口和窗子之间有个空隙,我不小心卡进了里面,衬衫被一颗钉子勾住了。幸好爸爸及时发现了,替我把衣服解了下来。我们在博物馆里找了个没人会注意的僻静角落,我们俱乐部的第一次会议就这样开始了。
“我们得唱一下会歌,”我说,“不然这次会议就不正式了。”
我一本正经地清了清嗓子,好像要准备唱歌剧一样;用手搓了搓脖子,然后慢慢地把脖子前后左右动了动。这个热身动作是在学校里跟我的音乐老师学的。我们的“会歌”很简短,但却是这个会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切都必须像模像样的——不能稀里糊涂。
“我们是——美国讨厌男孩者俱乐部!”我和爸爸齐唱。
“我觉得我们应该大点声。”我说,因为我发现一些路过的人甚至都没往我们这边扫一眼。会歌的第一要务也许应该是吸引眼球。因为它是要昭告天下:“不管你们喜不喜欢,我们就在这里开会。如果你们是男孩,那么我们希望你们还是别喜欢好了。”
“看来你要开始一展歌喉了。”爸爸说,又看了看离我们不远的一家人。不过等他们走进另一个展厅,父亲看了看周围,确认没有人进来之后,冲我点头示意。
“我们是——美——国——讨——厌——男——孩——者——俱乐部!”这次我不像唱,更像嚎。
爸爸把鞋脱下来,像戴手套一样套在手上,打着拍子。他打的拍子跟我唱的完全不在一个调上,但是听起来却很和谐。我唱(或者说“嚎”)了这首歌差不多十遍,最后自己累得够呛。爸爸的鞋仍然套在手上,还在欢快地按照他想当然的旋律打着拍子。我静静地等着他打完,不曾想他却停不下来了,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嘴里还哼着曲子。最后我终于听清楚,他哼的竟然是汉克·威廉姆斯的歌。于是我不得不把父亲的注意力拉回到我们的会议上来。我们开会的地方确实容易让人分心,但还不至于让人分心到这个地步。
“美国讨厌男孩者俱乐部”不像“连胜”计划要求那么严格。我们已经坚持读书将近200天了。目前我们热衷于拉蒙娜·昆比的故事,无法自拔,虽然我们不是按作品的先后顺序读的,但是这丝毫没有减少这些作品的趣味。在拉蒙娜的故事中,我仿佛看到了长满雀斑、皮包骨头的自己。作为“美国讨厌男孩者俱乐部”的会员,我特别喜欢《小淘气拉蒙娜》那本书里拉蒙娜在操场上追着大卫跑的那个情节。就我本身来说,我自认为不是一个淘气包,但是必要的时候我也会追着那些男孩跑——只不过“必要的时候”出现的频率比较高,因为我是“美国讨厌男孩者俱乐部”的忠实会员。
我们偶尔聚会,每次经过俱乐部会所附近的时候会进行一些活动——可能比你想的要频繁一些,因为那儿离我们家有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们的会所在费城的自然科学研究院二楼,在一个恐龙展厅的后面。那儿有一个铺着地毯的楼梯,往上通向一扇大大的窗户,窗外的景色美不胜收。于是,这里就成了我们开会地点的不二之选。我们的议程上主要有两件事,其中第一件已经完成了——齐唱会歌。歌词是爸爸写的,但是曲调不是很固定;很可能是根据我们当地一档新闻节目的片头曲改编的。因为这曲子很短,我们经常一唱好几遍,就像俱乐部开幕式唱的那样。不过,每重复一次演唱水平就会下降一点。第一件事结束之后,接下来就轮到第二项议程了。
“快看那个男孩!老天,一看就知道他有什么毛病;他的卧室一定脏乱、邋遢。脏衣服堆得到处都是,床下面扔着吃的,每个墙角都扔着杂志。真丢人啊。”
我从没去过男孩的卧室,不过我在书里读到了。
“你没有资格指责他们,宝贝。你看过过去一两年你自己的房间是什么样的吗?”
“这到底是讨厌女孩者俱乐部还是讨厌男孩者俱乐部?我可不像男孩一样。”
“不,你不完全像。我们试着分析一下这个男孩。他的问题很明显,你只需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发现。他嚼东西的时候总是张着嘴巴。”
那个男孩现在在我们正下方,我斜着眼睛瞥了一下。他的嘴的确又大又撅。如果说他的脸部肌肉控制不了这样一张大嘴,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并非人人都能看一眼就判断出这些细节,尤其是从40英尺开外。很多人要想有这样的本事需要进行大量的练习,学习很多技巧。我们恰好拥有这些本领。这里成为我们的据点已经很多年了,甚至可以追溯到我还是个用纸尿裤的婴儿的时候,追溯到“连胜”计划之前。我觉得在一家很大的公共博物馆中央,秘密地做点什么事情的感觉很不赖。这让我觉得自己像《天使雕像》(From the Mixed-up Files of Mrs. Basil E. Frankweiler)里的克劳迪娅·金凯德,藏在大都会博物馆里。我会爬上我的位置,瞅着窗外,寻找那些我们看不顺眼的男孩。起初,这对我来说很难。上学以前我最好的朋友都是男孩,因为我们有相同的兴趣爱好:在一天结束之前把衣服给弄到脏得不能再脏。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男孩越来越奇怪,对他们也越来越无话可说。到三年级的时候,男孩在我眼里形成了这样的印象:怪异,外星来客,通常都有口臭,穿着不合身的球衣。我想,这一切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所以我们坐在我们的“俱乐部”里,毫不留情地嘲笑他们。因为或许全世界的男孩也都有这样的俱乐部,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可能不完全一样,但也是差不多的事情。不过关于我们的俱乐部会议,我有一些问题一直都想问问父亲。有些事情不太对劲。
“爸爸,有件事我考虑很久啦。你当美国讨厌男孩者俱乐部的副会长,不就成了叛徒了吗?我看过你上小学时候的照片,上面你可是个彻彻底底的男孩啊。你剪着和其他男孩一样的短发,其他的也都一样。在一些照片里,你笑起来也和那些男孩一样呢。”
“我没有否认呀,我曾经是一个男孩。和那些最淘气的男孩一起玩,整天又臭又吵。我们当时在家里不能洗澡,所以我总是浑身臭烘烘的。不过我也只是后来这么认为,当时可一点都没发觉。因为所有那个年纪的男孩都臭烘烘的。不得不承认,我和他们很能打成一片呢。”
“是的,听起来你以前的确是个典型的男孩。我见过像你那样的男孩,那种臭烘烘的。”
“不过,在我更小的时候,我也没那么糟糕。我很整洁,也很有礼貌,像一个女孩子一样。我的幼儿园老师总把我的名字读成‘珍妮’,而不是‘詹姆斯’。她自己也从没发现这个错误。”
“从没发现?怎么可能!?她一直把你当成女孩?你都没吭声吗?奶奶也没说什么吗?我不相信。我觉得她是在故意取笑你。”
“不不不,我百分之百确定。”爸爸引用了苏斯博士的绕口令书《口袋里的毛怪》(There’s a Wocket in My Pocket)来强调自己的观点,“我确定她把我当成了一个女孩,把我的名字也当成了珍妮。如果她现在还活着,在街上遇到我,我想她还会喊我珍妮的。”
我看了看父亲六英尺三英寸的个头,发达的肌肉线条透过衬衫和长裤明显地被勾勒出来。我不相信有人遇到父亲会喊他女人的名字,那实在太搞笑了。
“你为什么从来不告诉她弄错了?你明明知道她把你的名字和性别弄错了。”
“嗯,宝贝,你不觉得珍妮这个名字比詹姆斯好听多了吗?”
“不!我觉得这两个名字差不多,但是不管怎样,我都希望别人喊我自己的名字。”
“嗯,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改变主意的。也许我会把我的名字改成珍妮。”
“那你就改吧。谁能管得了你呢?你是个大人,有一栋房子,还有一份工作。”
我这句话的意思是想说,他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会有任何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