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重庆市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牵头,在社区工作者中培训一批婚姻家庭调解师,帮助化解家庭矛盾,实现家庭问题社区干预,帮助婚姻保全、家庭保全。应当说,家庭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只有家庭才能和谐,社会才能和谐。在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际,“婚姻调解师”的及时出现,真可谓正当其时!
现在,社会上出现了“闪婚族”,爱上一个人很快,离开一个人也很快。不少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靠,发生矛盾后不懂得自我调适和双方谅解,缺乏社会责任感,什么事都以自我为中心,动辄就草率离婚。人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社会的组成单位,如此频繁离婚,矛盾纷争,必然导致家庭不安宁,社会不和谐。
婚姻对当事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种责任。我们坚决反对把婚姻当作“儿戏”的这种轻浮的、不负责任的人生态度!作为婚姻当事人,应多想一想:当偕心爱的人共同赴“红地毯”时,我们就应该替对方负责,对家庭负责!提倡在社会上大力培养婚姻调解师,让他们持有一定资质证上岗,作为一种专门机构存在,谁家婚姻亮起了“红灯”,谁家发生了纠纷矛盾,有专职的婚姻调解师的及时介入,让家庭“内战”即可平息,夫妇双方就能重归与好。社会和谐的根本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没有人与人之间或者说家庭内部、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社会和谐当然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讲,我们为培训婚姻调解师叫好!更寄厚望于他们!常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