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离婚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必经调解程序的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才准予离婚。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二、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三、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四、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知识延伸:
离婚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随原告(被告)生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抚育费元。
3、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4、XXXX房子(产权或使用权)归原告(被告)所有,原告(被告)一次性补偿被告(原告)元。
5、诉讼费由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自行)相识,年月登记结婚,年月生育一子(女)姓名。———-(结婚前后感情如何、现为何要求离婚)。
主要证据:
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写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1、书写诉状及有关材料不能使用圆珠笔、天蓝墨水的钢笔、复写纸。
2、诉状及证据材料按被告人数递增(例如一名被告递交二份、二名被告递交三份)。
3、以上诉状及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
离婚起诉书范本(二)
原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XXXX年XX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XXX.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明确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写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
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