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得了癌症,并且被切除了子宫。尽管丈夫不时用“你不是个女人”的话语羞辱她,可在外人看来,丈夫对她仿佛是不离不弃。身为男子汉大丈夫,人前人后为何判若两人?面对随时到来的死亡,癌症女人为何舍命连打七次离婚官司?
7月12日,王艳(化名)向记者讲述了她不寻常的离婚经历。她说:“连打7次离婚官司就是为了揭穿丈夫的一个阴谋……”
寻找幸福:不幸得了癌症
我出生于1963年,4岁时父亲离我而去,10岁时妈妈也撇下了我,我是在姑姑家长大的。 家庭的残缺使我渴望拥有一个家庭,可到了30岁我也没有遇到我的白马王子。直到1993年冬天的一个朋友聚会上,我遇到了他——一名风流倜傥、喜欢跳舞的外科医生。从此,我的人生开始改变。尽管他离过婚,还大我11岁,但我还是一下就爱上了他。相处了一年后,我们于1995年10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本来以为找到了终身的依靠,没想到我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婚后我辞去了原来的工作,一心做个家庭主妇。可是一段蜜月期后,我发现他慢慢变了。他开始经常外出跳舞,回家一天比一天晚。我只能一个人在空荡寂寞的家中度过每一天。我特别想听他聊聊外面的事,可他同我的交流却越来越少。我一天比一天郁闷。
生活对我并不公平。在压抑和苦闷中,2003年4月,我被查出患了早期宫颈鳞状细胞癌。医生告诉我,为了防止癌细胞扩散,必须切除子宫和右附件。我当时就蒙了,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当医生的丈夫更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没有生育的我再也不可能有孩子了。
精神折磨:心痛猛于病痛
然而,更大的不幸还在后面。术后第九天,在医生不同意出院的情况下,他给主治医生写了保证书,让我回家,对我说他可以更好地照顾我。可是刚回家我就不得不自己做饭,当时我身上还挂着排尿袋。我的心慢慢凉了下来,预感到以后的生活将会更加艰难。
我小心翼翼地在他身边服侍,可他对我的不满仍与日俱增。那时,我非常无助,身体有病,不能和别人去诉说委屈,又得不到丈夫的关爱,我每天只能以泪洗面。我不敢离婚,因为那样我将无家可归。
然而,正是我的懦弱使他开始变本加厉地在精神上折磨我。大约过了半年,我们之间已经无话可说,有的只是他的辱骂。“连个女人都不是,一点用都没有!”成了他的口头禅。我就在这样的生活中苟活,无处诉说,也无法摆脱。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2004年5月2日这一天,我终于爆发了。因为我听到了我最不想听到的话。他在去跳舞之前平静地告诉我,“你现在连个女人也不是了,别说我碰你,看你一眼就够。要不是因为有一纸婚约,早把你扫地出门了。现在我杀了你的心都有,但我希望你自消自灭。”
尽管以前我也无数次听到我不是女人这样的话,但在这一天,我突然感到自己听够了。我再也不能忍受了,我要走出这个像监狱一样的围城,重新开始生活,平静地走完自己为时不多的余生。
两次败诉:他就想拖死我
尽管终于下定决心要打离婚官司,但我仍不敢面对我的丈夫。我能感到,如果他知道我要离婚,我将面临更大苦难。他的本意并不想离婚,因为他怕和我平分家产,正像他说的,他希望我“自消自灭”。
2004年5月9日这一天,我悄悄来到大东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是不知为什么,刚去一会儿他就知道了。接下来他的所作所为让我彻底看清了他的真面目。
在我起诉刚过两天,他就开始抛售股票,转移了21万多元的股票资金。6月6日,在我离家一个月后,我想回家取衣服。因怕直接面对他受折磨,我报警由公安人员陪着回家。可是这时,我的丈夫已经把门锁换了,他已经拒绝我再登自己的家门。
我们在一起住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一直在我手中,他就在报纸上登广告声明作废,想更名房产登记人,转移房产。后来因为我的阻挠才没有得逞。转移房产不成,他就坚决拒绝离婚,想拖死我。
庭审时,丈夫对法官说:我们夫妻感情很好,我很爱她。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我婚前就知道,我从未因此骂过她。我们所有的财产都在她那,如果我对她不好,我就不会把财产让她保管。她有病动手术,我向单位请假照顾她,也是在有利于照顾她的情况下才让她出院的。她病后一直由我护理。我不打麻将也不喝酒,我们只是因为生活琐事有点矛盾。我俩最后一次吵架是因为我儿子要到我家住。我认为我们夫妻感情没破裂,所以不同意离婚。我们能和好,我能主动争取与她和好。
法官基于此,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可是我已经有家不能回了,我已经不能再面对他。寄居在亲人家里,看着80多岁的姑姑为我的事担心,我心急如焚,想尽快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也担心他转移财产得手。2004年9月16日,我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官以未到六个月为由再次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
两次起诉失败,使我开始对离婚能不能成功产生了动摇。但是我已经无路可退。我们已经没有亲情、爱情,我们已经无法沟通,只有让法院来解决我们的纠纷。
节外生枝:又打五次官司
第三次离婚诉讼是从2004年12月30日开始的。此时,我的丈夫又想出新招,鼓动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和我们打起我们住的那套房子的权属官司。丈夫说,买房钱是我们婚前用分给他儿子的房子的钱买的,所以房子应该归儿子所有。可即使买房款存在债务,怎么能变更房产所有人呢?经过法院审理,一、二审均驳回了继子的诉讼请求。
丈夫的阴谋虽然没有得逞,可是又成功地把我们的离婚诉讼拖了8个月。要知道,对于一个癌症患者来说,生命是如此短暂,我必须在我死之前打完离婚官司。
2005年8月15日,法院恢复审理离婚案。这一次,丈夫再次制造事端。他说我实际是1963年生人,可和他认识时我说是1969年生人,我是在故意隐瞒年龄,这是一种欺骗,婚姻应属无效。我当时都快气疯了。他怎么会这么说?我从来没隐瞒过年龄,改户口上的年龄是他的主意,当时他说这样容易帮我找工作。可现在他却说我欺骗他……
而对投资股票的钱,他也说是向他母亲借的,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好在法院并没有支持他的请求。法院准许我们离婚,不过少分了我2万余元。我们都提出上诉。就在前几天,市法院终审判决终于下来了。法院审理认为,股票、公积金等都属于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我因此得到了18万余元的财产。其中有10万元还须从丈夫手中强制执行。
我们所住的房产因有争议,须另行告诉来进行分割。但面对即将开始的新一轮诉讼,我更有信心了,因为我对法律充满信心。
公正判决:重新照亮人生
在我拿到市法院判决书那一刻,我只说了一句话:“天亮了!”
长达11年的没有爱情的婚姻,两年多的离婚诉讼,使我受尽屈辱,精神上的苦闷难以言表。在随时面临癌症转移而无钱医治走向死亡的时刻,我曾感到无奈、无助;在丈夫提出我改年龄,是故意隐瞒年龄欺骗他时,我曾为和这样的人生活了11年而感到愤怒、自责,也为自己的离婚决定感到欣慰;当我在庭审过程中被丈夫的家属用印台打,在走廊里被唾骂时,我曾感到屈辱,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当我前三次离婚诉讼都没有得到满意结果时,我也曾对法律动摇过,怀疑过自己的离婚决定……
但我仍然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无私的,法院最终会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认真辨析证据,在查清丈夫转移财产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做出了公正的判决。通过接触法官,我感到了他们的职业精神,他们的人性关怀。
我虽然不能左右生命的长度,但我可以决定生命的厚度。一份公正的判决书让我获得了重新生活的勇气,看到了人生的美好。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的感谢。我会在死后用捐献眼角膜及遗体的方式,来回报这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
通过我的经历,我也想告诉那些还在围城中煎熬的女性,人活得要真实一些,当婚姻亮起红灯时,要鼓足勇气,勇敢地走出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