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二十年,儿女均已长大成人,这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嗜赌如命的丈夫却亲手将一切毁坏。多年劝阻未果后,看到儿女已能自食其力,心灰意冷的妻子毅然向法院起诉离婚,4月22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告阿美与其丈夫大江离婚。
1985年,阿美与大江经人介绍相识,1988年2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于1989年7月生育一女孩,后于1991年8月又生育一男孩(现两孩子均已外出务工)。婚后大江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经常参与赌博活动,致使双方为此经常吵口打架,影响了夫妻感情。从2005年起,双方一直分居生活。2007年3月8日,阿美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后经大江父母的调和撤回了起诉。此后,双方仍分居生活至今,相互没有联系,夫妻关系没有任何改善。2008年2月,阿美以与大江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大江离婚。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美与大江系自愿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婚后大江受不良风气影响,参与赌博活动,致使双方为此吵口打架,夫妻产生矛盾。2007年3月8日,阿美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后经家人劝说其撤回了起诉。此后,双方仍分居生活至今且没有联系,夫妻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对阿美要求与大江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双方的孩子现已满16周岁,在外务工,能自食其力,故双方可停止给付抚养费,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