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很快有了新欢,而自己还得孤身一人抚养孩子,张女士因此心理不平衡,每天打电话、发短信辱骂前夫李先生。李先生忍无可忍,将其起诉到法院称人格权受到侵犯。记者昨天从房山法院获悉,在法院调解下,张女士写下保证书不再骚扰前夫。
张女士和李先生原本是一对感情不错的夫妻,因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导致感情不和。去年年底,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归张女士抚养,李先生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李先生称,离婚后,他经常接到前妻张女士的电话和短信,张女士在电话中恶意谩骂自己,而短信内容的侮辱性更是严重。在两个月内,张女士共打了60多次电话、发送70余条短信,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休息和工作,并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因此,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前妻停止电话、短信骚扰,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犯,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法庭上,张女士承认自己的确打了电话、发了短信。因为在离婚前她就怀疑有第三者介入,在离婚后她又发现前夫很快有了新欢,而自己还要单独抚养孩子,心中不忿,一生气便打电话、发短信发泄。但她辩解说,此举并不是恶意中伤、辱骂,是为了规劝前夫,希望他回心转意再回到自己身边。
承办法官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主持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张女士给李先生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