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的时候,一直都是我在照顾着他们两人,现今他们都已经走了,留给我们的东西是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两老中,母亲最先去世,母亲去世一年后,父亲也去世了,而就在我料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大哥忽然从外面回来了。
对于父母,大哥从来就没有尽过作为人子的责任。
这些年来,大哥回家的次数少之又少,即使一个电话都没有。
大哥长年在外面做生意,但是一分钱也没有寄回来过,特别是父母生病住院那时候,我打电话给大哥叫他回来看看父母,可大哥说生意忙,没时间回来,我好生照顾着就行了。父母离开人世,我又打电话给大哥,我说,你回来送送爸妈最后一程吧!
可是大哥依然以生意忙为借口,没空回来送父母,为此,我和大哥闹翻了。记得大哥刚刚出去做生意,他的资金都是父母到处向人借来给他的,要是父母知道他是这样的忘恩负义,当初就不会把他生下来。
这次大哥忽然回来,目的就是为了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变卖价值大概100万,他不想把房产都给了我。
他还带了一个人回来,听说是一位律师,那位律师对我说我的父母留下的遗产,大哥也有权利继承,所以那套房产也应该有他的一份。我很生气,父母在的时候,大哥没尽过任何的赡养义务,说道理他怎么可以有权利处置父母留下的东西呢?
我说,不可能,我是不会把房产分给大哥的,父母在天有灵,如果看到他这样做,他们一定不会放过大哥。那个律师听到我这样的话,他吓唬我说,那没办法了,我们只能走法律程序,大家法庭上见吧。我不是一个怕事的人,我想着法律也不会帮着一个不孝子,我强硬地回应,我早就想上法庭告我大哥了。
大哥自知理亏,如果上了法庭,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因此我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他知道这些,便私下找了我很多次。他说我们是兄弟,他是大哥,我不可以这样对待他。我说我没有大哥,父母只有我一个儿子,家里的房产他别占有一点儿。最后,大哥只能灰头灰脸地走了。
现在,我和大哥已经断绝的兄弟关系,和这样的人做兄弟,我简直觉得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