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来,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所谓留守儿童是指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的一群“制度性孤儿”。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到城里打工拼命挣钱,争取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在城市里,或自身难保,或无立锥之地,无法将他们的子女带进城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同时为了生活或生存,他们不能够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工作,不能轻易的离开城市,就是在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中,产生了大量的留守儿童。
尽管不少留守儿童在艰苦的环境中独立自主,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孩子,但从全国调研情况看,留守儿童成长中“五缺”现象尤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心理缺“疏”。留守儿童正处于身心快速发展的时期,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与父母交流的机会,一旦有了烦恼与问题无法向父母倾诉,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或者不关注这些孩子的情绪情感变化。至于学校,则受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在学习生活上也难以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对他们的情感和心理健康的关注也不够,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留守儿童在心理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内向、孤僻、缺乏自信、不善与人交流;情绪不稳定、易冲动、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自律能力差;受一起生活的老年人影响,出现固执、偏激、缺乏活力、心理老化等问题。
二、学习缺“导”。留守儿童在学习上缺乏有效的教育和辅导,在思想与品行上缺少正确的引导、教导,导致这一群体学习观念淡薄,学习目的不明确,成绩较差。据社会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多数处于中游,成绩优秀的较少。此外,他们也极易染上不良的生活、行为习惯,价值观上易发生偏差,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多。据统计,2007年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淮北市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0件,其中留守儿童案件73件,占66.4%。社会学家分析认为,留守儿童学习缺“导”,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的缺位。由于多数留守儿童与他们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这些长辈或其他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低,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平时对他们重养轻教,在精神和道德上关注、引导的少,学习上也无法给予有效的督促、帮助和辅导。另一方面,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上的不足很难得到学校教育更多的补偿。在农村,托幼机构、寄宿学校较少,教育资源不足,无法满足留守儿童的特殊需求。
三、安全缺“护”。留守儿童在安全方面存在三大隐患:一方面是由于留守孩子家庭父母外出,代管家长监护不到位,非正常死亡时有发生,其受到烧伤、烫伤、交通事故、电力事故、溺水等意外伤害的几率远远比普通家庭儿童大;另一方面是留守儿童因缺少家庭和学校的有效监护而容易遭受各种人身侵害;再次是留守女童被人猥亵、强奸、诱骗的现象尤为严重。
四、亲情缺“慰”。留守儿童与外出父母聚少离多,见面少时间短,沟通方式单一,缺少亲情呵护。据某省共青团委抽样调查,留守儿童与外出父母之间平时主要靠电话和写信交流,而且通话时间很短,缺乏深层次的交流。因长期缺少父母的关爱和呵护,他们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现象。该抽样调查显示,高达86%的孩子希望得到父母更多的关注、关心。调查中,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务工在三年以上,孩子与父母之间相处的时间很少,亲子之间缺乏沟通交流的机会,导致其内心的困惑、需求、兴趣及道德养成无人关注。甚至有一名留守儿童写下了这样的话:“世上只有妈妈坏,生了孩子她不带,跟着奶奶吃咸菜,根本没有父母爱。”
五、生活缺“助”。由于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照顾,生活质量、身体健康状况较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缺科学喂养。一些农村留守婴儿因为父母外出得不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其长辈又受经济条件所限,只能购买低价劣质的奶粉喂养小孩,使得留守婴儿的健康成长受到影响。二缺营养饮食。有的留守儿童家庭生活艰难,甚至有时温饱都得不到保证。据安徽省铜陵市的抽样调查显示,留守儿童每个月的生活费低于50元的占41.67%。留守儿童家庭在午餐的荤素搭配上,43%的留守儿童午餐进食荤少素多,10%的全为素食;63%的留守儿童偶尔才吃到新鲜水果,4%的则基本吃不到新鲜水果。有些寄宿生常以方便面和零食为主,饮食营养根本得不到保障。三缺日常生活照顾。由于缺少父母的照顾,留守儿童的生活起居往往没有规律、没有保障,吃饭有时也是饥一顿饱一顿。有的困难留守儿童家庭还出现“逆向”照顾现象,幼小的留守儿童反而还要照顾年老体弱的长辈,承担着超出其能力的繁重劳动。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留守儿童的以上的心理问题呢?
一、 监护的“盲区”。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尤为严重,差不多占到留守儿童总人数的75%,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无时间照顾孩子,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无精力照顾孩子,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隔代教育显然力不从心。
另一部分为把孩子托付给亲戚朋友如叔婶、姑舅或朋友监管的留守儿童。这种类型的主要特点是:监护人通常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学业成绩和物质上的满足次之,而较少关注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心理、精神上的需要。一般亲戚朋友也都有孩子,由于对待不尽公平,留守儿童常常因感到自己是“外来人”而产生自卑心理。
还有一小部分为上寄宿学校的自我管理型的孩子。这些孩子年龄在14岁左右,多为初中学生。主要特点:父母长期在外觉得欠孩子太多,因而在财、物方面尽量满足孩子的需要,而对孩子其他方面的需要关注较少。这类留守儿童由于处在青春期初始阶段,易受外界影响,发生问题较多。
其余的是由父亲或母亲一人在家抚养的类型,而这之中单亲监护型的约占49.5%。主要特点:关爱不健全,缺乏父爱或母爱,造成父爱或母爱教育缺失。比如,父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胆怯、缺乏自信;母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缺乏友爱等。留守儿童处在一个需要关爱和监护的年龄,监护的缺失必然导致问题的出现。
二、家庭和学校教育存在“误区”。
父母由于长期在外,无法照顾孩子而产生负疚感,大多采取“物质(金钱)+放任”的方式来补偿,偶尔打电话联系大多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而对子女的伦理道德、法制教育关注较少,致使子女好逸恶劳、奢侈浪费、摆阔气,产生“拜金主义”等思想。据调查,部分留守儿童厌学,缺乏进取心和刻苦钻研的精神,不求上进,成绩普遍较差。又由于监护人的特殊性,只要孩子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其行为一般不过问,因而缺失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迟到、旷课、逃学、迷恋“网吧”等,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人混在一起,而学校在监管上却无能为力.
三、社会环境存在“雷区”。
对于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力较弱的孩子来说,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至关重要。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教育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事无巨细,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防护的意识和能力,使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以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全国各地,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常常见诸报端。
亲情关系对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和关怀,往往感到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长期与父母分离,他们的性格往往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调查显示: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由于与监护人有心理上的距离,留守儿童遇到问题时情绪往往无法及时得到排解,常常导致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畸形心理。留守儿童的教育中存在亲情关怀缺失、心理问题骤增、学习兴趣减低、道德意识淡漠、安全问题频出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社会、家庭及学校多种因素造成的。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既需要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支持和保障,也需要每一个人的关爱,是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首先,要加强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使留守儿童享有和其他儿童一样的受教育权、健康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律环境。
另外,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促进城乡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变不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状况,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能够与城市儿童平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和服务。
再次,学校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通过开办家长学校、举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学习培训班或其他形式的专题讲座,加强对教育者或监护人的培训,努力提高教育者或监护人的水平。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留守儿童监护人情况、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去向及联系方式等要登记造册,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情况,有针对性实施教育。
父母要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学会了解孩子,不仅要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了解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发展,掌握每一时期孩子不同的心理、智力和情感的变化,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