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同学在他15岁的时候,被父母从老家四川接到云南省昆明市某中学来上高一。到17岁的时候,F同学已把父母弄得焦头烂额,父母用尽招数,无效。无奈,这才寻求心理援助。
比起14岁的湖南留守少儿Q同学,F同学的经历和“不正常行为”那不但有量的差别,甚至是有质差异。
笔者接触到许多这样的留守少儿的心都是“冰冻三尺”,而F同学是“冰冻三丈”,其根本原因是他在不满1岁的时候,因经济困难就被父母卖(!)给了老家一个亲戚。在他七八岁的时候因为调皮,领养的父母生气地告诉了他的身世,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五雷轰顶!
所以,F同学来到父母的身边,发生诸多的“不正常行为”,这不仅仅是在索要补偿,而且是在抱怨、报复以至是报仇。
排除器质性因素,经诊断,F同学是“情绪化”、“攻击性行为”、“多动症”、“学校恐怖症”和“青春期神经症”等诸多的症状并发。
测试F同学的毅力、意志、自信和自控力仅为6分。这个分数告诉心理师特别是笔者自己,通过一两个疗程,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奏效的;更何况测试小F母亲的毅力、意志、自信、自控力仅为5.5分,母亲还患有偏执型人格障碍和癔病;除了小F,这里的新家庭成员还有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同父同母的一个姐姐、异父异母的一个妹妹,还有一个特殊的成员,这是使小F无法接受的,当然这样的家庭环境就非常不符合心理卫生;期间,父亲因为“生意忙”,没能一起接受辅导。所以这次的辅导是“下策”。
建议小F的母亲回去与小F的父亲沟通达成共识,做好心理准备,这样的抱怨、报复以至是报仇,可能会延续15年左右。
不要期望小F读书上大学,首要的是促成小F的人格健康地发展。与学校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根据小F对未来几年的设想,可在他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在资金方面父母给予支持。观察小F从18岁以后的心理变化。而目前是给小F安排自己的宿舍和寄宿学校。一方面防备他对经济的挥霍,这是报复;一方面保证他对经济的充足需求,这是补偿。
对小F的设想和父母的经济承诺,双方定下契约。
在不改变母亲及家庭环境方面问题的情况下,无法评估下策辅导的疗效。
但这个案例告诉打工群体里做父母的:超过7年以上的亲子代沟,不要指望轻易地就可以得到自己的留守孩子,虽然他本来是属于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