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朋友的手帕揣进自己兜里,从超市的货架上抓一块糖攥在手心儿,这样的事在2-5岁的孩子身上时有发生。而宝宝顺手牵羊的行为是仅此一次,还是在日后继续下去,则完全取决于父母对他这“第一次”的重视程度和所采取的态度。因为,孩子只有真正懂得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才能真正管住自己、手下留情。
父母的不恰当做法
一天,菲菲从圆圆家回来,小拳头攥得紧紧的,接着,在妈妈面前摊开小手,掌心托着一双袖珍水晶鞋。妈妈问:““阿姨给的?”,菲菲若无其事地说:“是从阿姨家地上捡的。”为什么会这样呢?3、4岁的孩子拿别人的东西,是因为内心产生了需要感:“那个东西我没有”,“那个东西我喜欢”,“我想要”……这种需要促使孩子产生“拿”的行为。而且,他们通常认为,喜欢的、想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妈妈看着菲菲手里的东西,说:“我们两家关系好,这次就算了,但是其他小朋友家的东西绝对不能拿,记住了吗?”父母的做法等于给孩子提供了一个错误信息:能否拿人家的东西,取决于两家关系的好坏。这不利于孩子理解“物权”的概念,也容易使之混淆是非,并将这个不当行为重复一百次甚至更多。
也许父母认为这么个小东西,拿就拿了吧。但是,妈妈不要忘记有句古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孩子从小习惯了拿人家的“针”,长大了很可能去偷别人的“金”。所以,不该做的事情,一次也不能做。
从超市回来,3岁的雯雯忽然从兜里拿出一块棒棒糖:“妈妈,你吃。”妈妈仔细想想,刚才没买棒棒糖呀,就问宝宝:“告诉妈妈,是谁给你的?”“我在超市里自己拿的。”爸爸很生气:“你怎么能随便从超市里拿东西呢?如果下次再这样,要打屁股了!”说着,爸爸把手举起来,挥了挥。雯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到一边吃棒棒糖去了。
在超市里,所有人都把自己需要和喜欢的东西往筐里放,孩子也学着大人的样子伸手去拿。但是,孩子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妈妈付款的过程。所以,必须要提前告诉孩子这个环节,在超市拿了东西必须交钱,而不是“不能随便拿东西”。但是明显雯雯爸的话容易使雯雯陷入迷惑。这次雯雯吃了棒棒糖,下一次去超市,很可能就把今天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父母正确的做法
◎体会他人的感受: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菲菲拿了圆圆的东西,妈妈要启发她想一想:“如果你喜欢的娃娃被别人拿走了,你能高兴吗?圆圆发现水晶鞋丢了,也会伤心的。”让孩子学会换位思考,体会别人的心情,感悟自己的行为不好。
◎带孩子立即归还动:妈妈马上带孩子归还物品,让宝宝亲自道歉:“对不起,我把你的东西拿回家玩了,现在还给你,请原谅。”以此给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记住这个教训,并使之学会勇于承认错误。
◎变“拿”为“换”:向孩子讲明“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的道理,责成他立刻物归原主。同时告诉孩子: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世上所有的东西,而有些东西又是不值得买或没必要买的。如果你特别想得到某件玩具,可以用自己的玩具、书和小朋友的交换一天、两天或一个星期。
父母正确的预防
◎给物品找个主人:3、4岁的孩子没有“物权”概念和所属意识。因此,在家里,父母不妨借助游戏帮孩子建立“归属”概念,比如,玩认物游戏:看看哪些是爸爸的、哪些是妈妈的、哪些是自己的。告诉宝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物品,别人的东西不能动。爸爸妈妈以身作则,比如拿宝宝的玩具,也要先经过跟宝宝说一声,这是让孩子学会尊重他人所有权的最佳方式。
◎该买就买:对于小朋友普遍都有的,最好也给宝宝准备,你家的宝宝说好想买一两个变形金刚,在其他孩子玩儿得高高兴兴的时候,他也能加入其中,而不至于被冷落在一旁。如果经济还可以,那就给他买吧,这样,既能使你家的宝宝获得与同伴游戏的乐趣,又控制了孩子的贪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