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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心理学家:惩戒孩子的8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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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兴亲情灭门案中,那位亲手杀了自己六位亲人的李磊交代,作案起因是父母从小对他管教过于严厉,非打即骂,他从小就觉得活着没有意思,年少离家出走时就有杀人的想法。李磊的交待,让许多家长感叹:我们还能、还敢管教自己的孩子吗?”

  “如今是网络社会了,父母对于电脑这些玩意儿还不如子女知道的多,还谈什么父母的权威?过时了吧?如果没有了父母的权威,何谈管教呢?”

  在美国心理学家杜布森博士《勇于管教》最新版中文译本新书发布会及“勇于管教善用奖励”专家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和受邀家长们的讨论让人深思。的确,说到该不该管教孩子,在老一辈父母中可能还不是一个大问题。但是,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理念中关爱教育的渐渐风行,网络时代的来临。种种因素困扰着中国家长:我们究竟要不要管教孩子?我们如何管教孩子?

  纵容溺爱后果严重

  “棍棒底下出孝子”,虽然已经迈入21世纪,在中国的许多家庭仍在奉行这样的教子原则。薛女士是一个7岁男孩的母亲,她说:“我的孩子在4岁之前,接受的是严父严格的棍棒底下出孝子,那真是非常严厉的惩罚。如此持续几年后,我们认识到我们错了,认识到应该给孩子理解和尊重,结果逐渐演变成我这个慈母的溺爱,现在我们意识到我们又错了,小家伙现在造次得厉害。”

  “薛女士的经历并不是个案。正如美国头号心理学专家、美国最高家庭顾问杜布森所言,许多年来,关于管教孩子的方法和原则一直广受争议,心理学家、儿科医师、大学教授都在纷纷告诫父母该如何正确地养育孩子。遗憾的是,这些专家的意见常常相互矛盾,从而使父母在这个关键问题上不仅得不到帮助,反而陷入更大的困惑。或许,这就是育儿原则经常在严酷管教和纵容溺爱之间来回摇摆的原因。”北京关爱家庭中心创办人、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理事钱红林说。

  严酷管教和纵容溺爱,会给家庭埋下悲剧的种子。

  钱红林说,如果灭门案疑犯李磊所言属实,那么他可能就是过于严苛的管教和压抑的家庭环境所产生的悲剧人物。“严酷的管教没有爱的表达,时常是父母情绪失控下的痛骂和暴打,令孩子屈辱、恐惧、愤怒,其后果是引发孩子的仇恨和暴力。”

  另一方面,有的父母认为孩子不需要管教,任其发展,相信终有一天,孩子会良心发现,转而尊重父母并拥有良好的品格。结果奇迹没有出现,在纵容和溺爱中长大的孩子往往不守规则、不善与人交往、品行不健全、不会感恩。首都师范大学李文道博士说:“湖北针对少年犯的一项调查表明,44%的少年犯来自溺爱型家庭,只有4%的少年犯来自民主型家庭。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溺爱与犯罪的关联性最高。”

  严苛的管教和放纵有时会在一个家庭和未成年人身上交替出现,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之后,父母往往会由于对子女表现的失望,从放纵进入过严的管束,或由于再也无力管教而放手不管,那就会出现双重悲剧。

  “勇于管教”意义重大

  “勇于管教”的概念出自美国心理学家杜布森博士的《勇于管教》一书,该书的第一版写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当时西方文化正处于20世纪20年代之后逐渐对传统失去信赖,转而依赖专家的时代,在育儿领域,传统的育儿原则被漠视,而诸如行为学家华生的“不能对孩子表现出亲情”、伍德华特博士的“容许孩子挑衅,无需父母干涉孩子长大后也会有一副好品行”等育儿原则在美国父母中流行,父母的育儿原则常在严酷管教和纵容两极之间摇摆,给众多青少年留下性格创伤。《勇于管教》一书的出版,在美国父母中引起强烈反响,到20世纪末修改后再版,共发行300多万册,影响了众多美国家庭。

  专家们认为,与美国上世纪70年代的情形比照,“勇于管教”在当代中国社会也意义重大。

  “让我们看看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只要打开电脑,各种诱惑扑面而来,而孩子们的分辨能力并不高,网络游戏天天想着让孩子们如何入迷。这样一个时代,不勇于管教,就是放弃了做父母、做老师的责任。”李文道博士说。

  “中国目前大部分都是‘六一’儿童,在6个长辈的宠爱中长大的孩子,对其如何教育在历史中鲜有经验可循。我们有时不是不愿管教孩子,而是不知如何管教孩子,这实在是一个革命性的过程。国家的未来在下一代,如果一个孩子小时候敢打父母,长大后他必然会不尊重法制,我们不能培养出自私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下一代,这是中国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在此情形下,重提勇于管教,意义非同寻常。”来自台湾,曾任教美国公立小学的哥伦比亚大学生教育学硕士陈黄怡文说。

  “勇于管教”要重视沟通

  专家们认为,杜布森博士40年来倡导的“勇于管教的五个原则”值得中国父母借鉴。

  “五个原则是:第一、培养孩子对父母的尊重,第二、最好的沟通机会通常在管教之后,第三、避免喋喋不休的唠叨,第四、不要让孩子陷入物质享受,第五、在爱与管教中建立平衡。”钱红林介绍说,“杜布森博士认为,其中,培养孩子对父母的尊重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原则。这不是为了满足父母的自尊,而是因为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会为日后孩子对其他人的态度打下基础。孩子早期对父母权威的看法,将成为他以后对学校管理者、执法人员、雇主以及其他共同生活工作的人的态度的基础。另一个方面,如果一个孩子在15岁之前,经常违抗父母、嘲弄父母的权威,那么,当孩子步入青春期时,他会对父母希望他接受的价值观和信仰嗤之以鼻。如果父母不值得尊重,那么,道德、国家、价值观和信仰都不值得尊重。”

  “当然,杜布森博士认为,尊重必须是双方的,父母应当小心保护孩子的自尊,永远不要贬低他们,嘲笑他们,或是令他们在朋友面前难堪。管教不是不加辨析地对孩子进行管制,而需要父母判断孩子不受欢迎的行为是否是对父母权威的公然挑战,当父母设立了界限,如要求2岁孩子‘不能独自穿马路’,要求10岁的孩子‘ 上网须有时间限制,且有内容限制’,17岁的孩子‘男女同学约会须遵守晚八点前回家、不可发生性行为’,他们还公然违抗后,父母必须根据结果来决定采取何种形式的管教措施。”

  针对杜布森博士提出的罚站、掐脖子后的一块肉、打屁股等管教措施,“究竟能不能打孩子”成为与会专家和受邀家长们讨论的热点。

  “打与不打,不是症结,为什么打,才是关键。很多人在管教孩子的时候,没有先处理好自己的情绪,结果将打孩子演变成了情绪发泄,有一个父亲竟然能连续1 个小时对孩子拳打脚踢,这不是管教。正如杜布森博士所强调的,管教是以爱为前提的,如果心中有爱,绝不会不停地打孩子一个小时。”陈黄怡文说。

  “体罚必须在爱与管教的平衡间进行,其中有八个原则必须掌握:第一,要在私下场合;第二,要有年龄限制,不宜对18个月之前和10岁之后的孩子体罚;第三,体罚前先说清道理和规则,不能看到孩子出了错,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打;第四,家长要冷静,尤其不能在怒气之中;第五,理由要对,只有在孩子明知故犯、公然向父母挑战时才施行体罚;第六,不要直接用手,因为手是用来表达爱的,用一个小竹板,打一下脂肪比较厚的屁股,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还能达到管教的效果;第七,体罚之后要有和解、接纳、教导和甜蜜的拥抱;第八,把握好‘在爱与管教中建立平衡’这一原则。”钱红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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