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一个人形单影只坐在食堂里吃饭已经够惨了,却偏偏还撞见前男友与现女友勾肩搭背——这算不算是流年不利的最佳诠释?宋今昔只觉整个世界暗淡无光,头顶上飞过一排黑乎乎的乌鸦,发出稀里哗啦的嘶叫。
禁不住在心底感叹:“他妈的人生啊……何处不相逢。”
本打算忍气吞声缩进脑袋装乌龟,哪知道那得意者丁沫沫并不打算井水不犯河水,迈着轻盈飘渺的步子走过来,声音酥麻地在今昔头顶上散开:“这么巧啊今昔,怎么一个人来吃饭呢?”
塞了满嘴的炒饭呛到喉咙里,差点喷出来——事实上今昔很希望那样的结果,可是,当她抬起头来看见丁沫沫身后的路明,只得强迫自己隐忍再隐忍,她不想中了丁沫沫的挑衅,开启一场注定惨败的争战,让路明误解她对他余情未了。
哪怕,分明是丁沫沫咄咄逼人,向她讨伐。
云淡风轻地喝了口水,今昔继续埋头大口吃饭,把某人的存在当空气。心底自然是委屈而压抑的,她自认对路明不亏不欠,即使分手是因为丁沫沫的介入,也依然潇洒地跟他好聚好散。可古人说的好,人善被人欺,丁沫沫瞄准了她这只软柿子,逮着机会就跑过来捏一捏……罢了罢了,她愿意自讨没趣,就由她去好了。
吃了个软钉子,丁沫沫再接再厉,干脆一掌拍在今昔肩膀上,依然是娇滴滴的语气:“怎么不理我啊?还生我的气吗?”
再装聋作哑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暗暗叹了口气,今昔抬头,甚至挤了个微笑给丁沫沫:“要一起吃吗?”
丁沫沫满脸欣慰,接着同情地看着今昔:“强颜欢笑的滋味很不好受吧,如果不愿意就别笑了。”
今昔果然就不笑了,整个人灰头土脸地站在那,任凭丁沫沫乘胜追击。路明站在一边,神色复杂,他对今昔充满歉意,喜欢的却是丁沫沫,嘴唇动来动去最后到底还是选择沉默,不想让自己的言语变成可利用的武器。
今昔也并不期待路明会出来主持公道,她已经打定主意自生自灭。可是,任谁都没有想到,置之死地而后生这种神奇的转机,会发生在她身上。
天知道那位干净爽朗的帅哥是打哪冒出来的,反正,他一出场,就让所有人都镇住了。而宋今昔,绝对是被镇得最结实的那个。
即使是慢镜头回放,今昔也找不出被他牵着手走出食堂的理由。而半分钟前,她只是感觉身边走过来一个人,下意识抬头却见他冲自己开口:“怎么跑到食堂来了?不是说好中午一起吃披萨的吗?”见她目瞪口呆,他微笑着伸手拍拍她的头发,接着就再自然不过地拉着她的手,走了出来。
他始终在对她笑着,是温和而诚恳的微笑,带着兄长般的保护。今昔一直处在梦幻状态的意识终于慢慢恢复,她弱弱地冲他说了一句:“同学……貌似你认错人了。”
见他没什么反应,她忍不住自言自语:“难道我在做梦?”
Two
除了做梦,今昔实在想不出一个贴切的词汇,来形容林维哲对她的搭救。
或者,她也可以很平常心地把一切归咎于走运。那天,同样在食堂吃饭的林维哲目睹了她被丁沫沫欺负的全过程,一个心血来潮,就发了善念,上演了一出拉风的英雄救——人。
她有自知之明啦,自己顶多算是五官端正,只有丁沫沫那样的姿色才敢号称美女。
当然,不得不说,当耀眼的林维哲拉着她从丁沫沫面前走过去的时候,有四个大字在她的身上闪闪发光,那就是:扬眉吐气。
那个画面,足够让她回味无穷的了。
隔天早上,今昔刚一走出宿舍楼,就看见拎着包子豆浆等在门口的路明,四目相对,他惭愧不安地说了句什么。今昔隐约感觉是一句抱歉,却没兴趣同他确认,身后传来哒哒的脚步声,她立刻猜到了是谁,急忙想要走远,却迎面撞上一个人。
“很惊喜的见面礼……”
熟悉又动听的声音让今昔心底一喜,站稳了,很不可思议地冲林维哲发问:“怎么又是你?”
是啊,怎么又是他?从宿舍楼里跑下来的丁沫沫已经走到路明面前了吧,两个人在她背后进行着怎样甜蜜温馨的早餐交接——在她抑制不住黯淡纠结的时候,怎么又是他,一个微笑就瞬间抚平了心底那些别扭的小疙瘩。
走运这种事真的发生在她身上了吗?宋今昔满身的受宠若惊,不可置信。可是,她面前的林维哲,是那么美好而真切,他衣衫清爽,他神态自若,态度像是对一个熟悉的老友:“忽然想出去吃豆花,可惜没人陪,走到这里就遇见你,算不算命中注定?”
啧啧,不愧是帅哥,不就是捞个人喝豆花,都能把台词说得像偶像剧。特别是那一句“命中注定”,让今昔瞬间返老还童,仿佛花痴的小萝莉,周围升腾起一串又一串的粉色泡泡。还哪有心思理什么狗屁矜持,自然是迈着眩晕的脚步屁颠屁颠跟住了他。
身后,却发生了一段并不和谐的小插曲,丁沫沫突发公主病,恶狠狠地冲路明说了句我没胃口,接着就扔掉了手里的豆浆包子。
相比之下,今昔的胃口好得很呐。怎么说呢,面前这个二次降临在她生活里的搭救王子,已经沾染了真实的烟火气,让她不再动辄便怀疑自己身处虚幻的梦境。他们拿着同样的烧饼,吃同样的豆花——对,再帅气的男生,吃饭也是用嘴的。
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什么,说着说着他忽然停了下来,视线专注,盯着她的脸。今昔的心扑通扑通沸腾起来,大脑里飞速运转思索此刻该如何得体表现,还未有头绪,却眼见他抬起手,直直向她伸了过来——
“唔,沾到脸上了……”
修长手指上,是一粒金黄的饼屑。林维哲心满意足地笑了笑,继续吃他的早饭。宋今昔被他手指擦过的脸颊,却攀升了燃烧般的温度。
Three
再后来,她跟林维哲的交集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确切地说,是他的生活太过有趣,花样百出,五彩斑斓。他可以周末清早五点打电话叫她一起采蘑菇,也可以在下午课结束后骑着单车带她去郊区的小溪边捉鱼——而且,他的语气里,从来都没有征求的意味,好像她理所当然要跟他一起前往某个目的地。
三番五次下来,今昔已经彻底摆脱被路明劈腿的打击,整个人神采奕奕,那些小女生擅长经营的梦幻情节不由自主地在心底滋生。一个男孩经常叫一个女孩一起出去,而且相处过程又非常愉快,那么很显然,他对这个女孩是有好感的。
今昔又联想起,第一次见面,他给她的,就是一个体面的转机。说不定,在那个时候,他就对她有了好意。要不然,哪会有接下来一连串的相遇?
美好的分析之后,自然是甜蜜的憧憬。她多么希望搭救王子快一点把心里话和盘托出,让她早一点尘埃落定。
可能是大部分的爱情都让人恍然若失,特别是,当林维哲温柔地冲她笑着,却什么都没有说的时候,今昔忍不住怀疑,他真的喜欢自己吗?
生动帅气的他,乏善可陈的自己。
忐忑的滋味太不好过,索性一个人到操场走走停停,却意外地碰见同样情绪不佳的路明。今昔甚至主动冲他打了个招呼,然后暗暗惊讶自己潇洒的反应。也许是真的放下了,所以她除了云淡风轻,再不动用一丝一毫的感情。难得气氛心平气和,几句闲扯过后,路明竟跟她抱怨起近来的难过,他说女孩的心思太难懂,他根本不知道女朋友在想什么。
今昔觉得此刻的路明有一点可笑,就算她已经不记恨他给的伤害,也没有善良到做他下一站爱情的顾问。起身告辞的时候收到林维哲的短信,一颗心开始流光溢彩,双手握着电话仿佛最珍贵的宝贝,过了许久才几近虔诚地打开短信:“在寝室了吗?出来吃晚饭吧!”
笑容层层叠叠铺盖在脸上,毫无保留地诠释着心花怒放。花了半分钟时间深呼吸稳定情绪,接着飞快地回复他的信息:“你在哪了,我去找你!”
神经质的女人大都跟爱情脱不了干系。
Four
校门口附近的米线店,今昔一眼就看到林维哲,可是又十分惊恐地发现他旁边站着一个脸色难看的丁沫沫。即将被千军万马的猜测淹没,却见林维哲坦然自若地冲她招手,他依然是那个温和帅气的男孩子,从座位上站起来喊她的名字:“今昔,快过来呀!”
他的笑容那么好看,她怎么舍得不过去?鬼才在意那个丁沫沫,她只管朝着心爱的林维哲走过去。
在她即将落座的时候,林维哲才优雅地偏过头去,对丁沫沫礼貌开口:“丁同学,你还有事吗?”
今昔偷偷瞄了眼丁沫沫,得出的结论是,再漂亮的美女摆臭脸,也一样难看。
臭脸美女鼻子一哼,扭头走掉,恶狠狠的脚步声很明显是气急败坏。
林维哲递过菜谱让她点菜,今昔的思绪一时半会儿还没有转回来。她想,就算是象征性的敷衍,关于丁沫沫,林维哲也该给她点解释吧。一点点就好,省得她胡思乱想。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一如既往地坦然诚恳,倒让今昔觉得,是自己想太多。双人米线锅热气腾腾,林维哲细心地把米线挑到小碗里,让她吃起来更方便。
这个家伙真是体贴,今昔怀疑自己的心都被融化了。她还需要他的解释吗?不,他还是痛痛快快跟她表白好了,他只要说出那几个字,她保证毫不犹豫,立刻点头以身相许。
Five
“这个星期六我生日!”
跟今昔的期待风马牛不相及,林维哲开怀不已地宣布了另一件事。
——等等,这会不会是一句暗示?假如她愿意,不妨给他一个生日惊喜。
他的表情充满期待。
今昔便不得不集中精力高度重视,跑了三条街,咬牙切齿买下了一副名牌手套,当他的生日礼物。又觉得不够隆重,凝思苦想还有什么礼物可以送,忽然灵光一闪茅塞顿开,拍着自己的脑门笑了起来:我宋今昔不就是最好的礼物吗?
比较失算的是周六那天去找林维哲,却被同寝室的男生告知,他回家去了。不顾自己的路痴天分,咬咬牙拿着他家地址一通乱找,终于在临近中午的时候,站在了他家门前。头昏脑热的宋今昔根本没想过,假如林维哲没在家怎么办?好在,当她幸福地抬起胳膊摁了两下门铃过后,林维哲出现了。
他踩着拖鞋,身上穿着质地柔软的家居服,整个人显得亲切极了。看到今昔,他轻轻笑了:“是你呀。”
还以为他会很惊喜呢!今昔有点遗憾,可能他猜到她会来吧!便不再多想,伸手把礼物递给他:“生日快乐!”
林维哲伸手接过,依然笑着,说了声谢谢。今昔却有点疑惑,他一直站在门口,似乎,并不打算让她进去。
可是,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他喜欢她呀。难道今天不是牵手的最佳时机吗?
或许,他需要一点鼓励。
“你有话对我说吗?”她谆谆善诱。
却意外地,看到他满脸不解:“说什么?”
还装糊涂!今昔有些好笑,她朝他走近了一小步,义正言辞:“说你喜欢我呀,这不是你的心里话吗?”
距离刚刚好,只要他承认,她立刻就赠一个吻。
可是,林维哲却皱皱眉头,向后退了一小步,他说:“今昔,我想你误会了……”
或许还有具体解释,却被室内传来的声音打断——
“林维哲,能不能告诉我你家该死的烤箱开关在哪!”
紧随其后出现的,是挽着发髻系着围裙跑出来的丁沫沫。很明显,她一直在林维哲家的厨房里忙碌。
难得面前的男生还保持着良好仪态,面不改色地靠在门口,甚至还热情地对今昔邀请:“要不要一起吃午饭?”
宋今昔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抢过两分钟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劈头盖脸摔在他的脸上,怒吼了一句:“你去死吧!”
Six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光怪陆离,明明是再般配不过的金童玉女,却斤斤计较吵扰负气,翻来覆去的分分和和。
林维哲跟丁沫沫就是这对男女,上一次的分手,因为他没有主动去哄。她就抢走别人的男友向他示威。
他不甘示弱,甚至做得更绝,以假乱真的程度终于让她败下阵来,主动要求和解。他趁热打铁,要求生日那天她为他下厨做饭,她倔着脾气表示不干,他立刻叫了宋今昔陪他吃米线。
尽管丁沫沫气呼呼走掉,但他却知道,她定会做他的黄脸婆,为他煮饭。
他们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圆满结局。可怜的是今昔跟路明,平白无故配合人家演了一场戏,散场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们饰演的,是一对炮灰。
美丽的人,把爱情当游戏玩弄——说到底,他们能通关晋级,是因为普通人对美丽太过沉迷,以为那就是爱情。
后来,路明问今昔,还要不要在一起。今昔摇摇头,她对路明说,我不喜欢你。
比起演技派林维哲对待感情的轻浮,害怕孤独的路明是个连爱情是什么都不懂的大糊涂——她不要再把感情随便安放,她要做聪明自省的女孩,分辨出谁给她的笑容是因为爱,谁又值得她去爱。
她忽然就被自己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