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四个月的时候,全家出了车祸,然后宝宝没了,算起来宝宝还在的话现在应该有八个月大了。当时医药费什么的对方没拿,都是公公拿的钱(公婆也住院了,婆婆较严重)。
现在事情过去了,公公给小叔子盖房子,代了款,今天女儿的死亡赔偿金下来了,老公想给公公用两万,我的意思是不想动这笔钱,不给的话他们家肯定觉得我不近人情。当初也是没钱给我们办酒席,都是赊的。
收的礼钱包括我从娘家带来的都给我公婆还帐,女儿送米糖(有地方叫满月酒)的钱因为出了这场车祸要打官司,也全都拿出来了。好纠结要不要动女儿的赔偿金,写的很乱,求能看懂的朋友支支招,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