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东拼西凑,花了5万元钱,送了彩礼,下了礼金,终于把这门婚事,给定了下来。既然已经订婚,剩下的,就是找个合适的日子结婚。本来,这件事,就是水到渠成的,可是,在这个期间,谁料到,节外生枝,我面临一个巨大的选择。
本来,我们的婚期定在十个月后的春节。春节结婚,喜上加喜。在结婚前这段日子里,我带着未婚妻,外出打工。但是,因为工作关系,我们是分开居住的。而且,遵守父母的要求,结婚前,不能同居。
没想到,在这段时间里,我未婚妻居然看上了他们老板。听说,这老板,也就三十多岁,单身未婚,身强力壮,一表人才,而且,有车有房。女人见到这种人,就鬼使神差的心动了。 也许,是因为不满意我这个未婚夫,心有不甘,就找了这么一个帅男人,破了身。
知道这件事之后,我怒火中烧,她哭求我,不要告诉家人。我忍无可忍,想要揍她,可是,我下不了手。
这件事,我忍了。她被那老板玩弄之后,很快就被抛弃了。我说她,这是自作自受,活该。
没想到,更令我难以接受的事,接踵而来!
她被抛弃之后,居然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听说后,也被吓蒙了。孩子肯定不是我的,因为我从来没有碰过她。
毫无疑问,这孩子是那富老板的。未婚妻来到我这里哭诉,我心想,你还有脸回来哭诉?当时,我真的想大打出手,然后,把这件事,告诉家里。谁知道,她来硬招,如果,我不要她,她就要在我面前,自寻短见。
我怕出事,隐忍不发,可是,我纠结呀!
她回来可以,可是,她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呀,居然摊上这样的事情。
情感答疑:
你的这个教训,深刻地告诉已经订婚的男女们,既然已经订婚,那就立刻共同居住在一起,否则,夜长梦多,节外生枝。这件事,其实也怪你。
另外,你既然和未婚妻站在一起,就该找那个老板,讨回公道。如果,不想要这个孩子,那就趁早做出决定。否则,受伤的,还是你们。到底如何来做,还要看你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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