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离婚诉讼要经过什么程序?离婚诉讼是通过在法院起诉离婚而结束夫妻关系的方式。在离婚诉讼中,一般的程序是先调解后判决。对于双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及时判决。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诉讼的程序。
离婚诉讼一般是在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配与债务承担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选择的,还有就是协议离婚诉讼的情况。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也就会有以下两种:
1、调解
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
实践中,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
第一,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
对于调解无效,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
第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审判实务中,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
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