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们想建立自己独立的家庭生活,想给自己和老婆创造幸福的婚姻,就必须认识到:
一、如果母亲出于爱儿子而做出将儿子与媳妇对立起来的行动,请老公们要主动意识到这种"爱"的行动将影响夫妻关系。(能认识和辨别这点的老公很少),最好能艺术地拒绝,做到既不使母亲感到一番好意儿子不领情,同时又不影响夫妻感情。
二、如果同住,请做通母亲的思想工作,管得越多,是主观爱儿,客观害儿。在儿子媳妇的家庭里,母亲的角色只能是配角,做一个享福的贾母(娶妻不为娶家庭主妇而为了娶保姆和生育工具的老公除外)。当然,谁都不愿意退出历史的舞台,但试问母亲仅仅是退出,而妻子才刚登上历史的舞台,老公们就要剥夺妻子们登台演出的权利,未免太残忍了吧?
三、如果同住,请在要求妻子尽尊重老人的义务之时,同时明确妻子应拥有与之匹配的权利。划定夫妻事务的范畴,婆婆不得干涉。这些范畴包括:夫妻互爱互敬的权利义务(婆婆们看不得老公对妻子好,必须认识到这是婆婆错而不是老公或妻子错),当然母子感情好妻子也不得干涉;两口子的经济事务;孩子的教育事务;家庭大事妻子当家做主的权利(想起来再续)。
四、孝顺母亲有很多形式。不一定非得同住一起才叫做孝顺。如果有条件,请尽量不要将母亲与妻子绑在一起。
有了以上事务的权利保证,婆婆们再如何,媳妇都是可以退让的。虽说女人天生心眼小,但大多数妻子很多小事情还是想得开的,完全可以不计较。老公的夹心饼日子也许会好过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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