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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小婚家离婚了,孩子跟谁过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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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小婚家离婚了,孩子跟谁过最好?

专家:李修蛟

离婚了,

孩子怎么办?

跟谁过最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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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小婚家#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我现在跟我老公协议离婚了,小孩一周岁给他抚养,现在我后悔了,想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请问这样法院会把小孩判给我吗?

爱问小婚家离婚了,孩子跟谁过最好?

李修蛟律师

著名婚姻法专家 | 15年资深律师

律师意见:夫妻离婚后,双方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一般是一方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并有探视子女的权利。通过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随即确定。

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生父与生母两人协商一致,对变更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自由变更的,不受限制。当然,如果子女已超过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子女的意见,以子女的意见为准。

二是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变更抚养权需要法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变更抚养权一般需具备以下情形条件之一: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犯罪等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打官司就需要举证,举证的原则是围绕对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患病、犯罪,以及十岁以上子女的意愿,是相对比较容易取证的。但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情形,取证相对困难。

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来看,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居住地经常变更、长期存在不良嗜好、自己不能带养子女而交由家人带养的情形,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来考虑。举证充分,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就大;举证不足,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就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但我国目前对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没有规定由哪个机构进行行政确定,由于子女抚养牵涉到户口、就学、出国等重大问题,律师建议,如有变更抚养权的,不管是双方协商一致还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均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的方式最终确定变更抚养权的事实。

02

#爱问小婚家#

我跟我老公2012年结婚,婚前他爸妈给我们买了一套婚房,结婚后我们就卖掉了,卖掉的钱又被我老公借给别人,现在钱都被他花光了,从去年开始他就离开家,都没怎么打电话,也从来没有给过钱,有一女儿,现在我要离婚,他爸妈要我还他们买房子的钱,请问卖房子的钱我要还吗?

律师意见: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均没有“婚房”这个法律名词,“婚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为结婚的子女购买房子的情形很普遍。

父母对子女买房的出资,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依据我国民法与婚姻法的规定,除非有书面约定或夫妻双方的承认,否则均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能视为借款或借名买房。

那么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何确定产权归属呢?写谁的名字最重要!一般可分四种情况:

1、如果房子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则是他的个人财产,尽管是给你们的“婚房”,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父母全额出资,整个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按揭的,那么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偿还的按揭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按这部分在房子中的价值比例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2、如果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此时不管是全额出资,还是按揭买房,该房屋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3、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但房屋写女方的名字,或是婚前女方父母出资但房屋写男方的名字,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为对夫妻两人的赠与,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4、婚前双方父母均有出资,全额买房,房屋写夫妻两个或个人名字,该房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一般按父母的出资额占有份额;按揭买房,则该房婚前部分是共同财产,按父母的出资额占有份额,婚后偿还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按这部分在房子中的价值比例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非婚姻关系的共同财产一般可按出资比例按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份额分割。

询问者可对照上述的情形来确定你们婚房的产权。如果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自然不需要归还买房的钱款。如果是你们的共同财产,那么他父母的出资也应该视为对你们两人的赠与,你们卖房后也无需归还他父母的出资款。

李修蛟:律师所高级合伙人,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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