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黄老师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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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律师明确告知“出轨方拥有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时,小冬感到既愤怒又无奈。
十二年前,小冬还是摆地摊的小姑娘,那时风餐露宿苦不堪言,但是她硬是咬着牙一步步熬了过来。
吃苦耐劳加上她的眼力劲儿,三年前小冬成立了自己的物流公司,一时间干的风风火火。同年,她也收获了爱情走进了婚姻。
小冬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俩人一见钟情,她喜欢老公的英俊帅气,老公喜欢她的漂亮能干,于是他们闪婚了。
婚后,小冬发现丈夫有些好逸恶劳,但是考虑到自己整天忙得不得闲,那就女主外男主内吧。
所以,她让老公去分公司领个闲职,想上班就去,不去也没关系。
然而,就在去年小冬发现老公出轨了,出轨对象是单位的小职员。“可能是自己太忙了,忽略了老公”。
冷静下来的小冬劝慰自己,她压下了内心的愤怒,准备给老公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同时她也明确告诉老公,“你若再犯,你净身出户,咱俩离婚!”丈夫当时应允。
然而,小冬的丈夫并没有改掉他偷吃的毛病,这不,小冬前几天看到了丈夫和另外一个女人的暧昧聊天记录。
这次的小冬,坚决要离婚——他不是答应自己“若再不忠,会净身出户”吗?
那好!等我将你踢出门去,看看你所谓的“真爱”会不会和一穷二白的你在一起?
但是,丈夫对净身出户的承诺反悔了——虽然公司是小冬的,但是有三套房产是他们夫妻共有的啊!
自己这几年悠闲自得惯了,哪有心劲和能力挣回来百十万?再加上小三在旁边撺掇他,就这样,一场财产争夺战开始了。
“钱都是我挣的,公司是我的,他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凭什么有权利去平分夫妻财产?” 小冬的情绪有些激动……
我理解小冬的感受,其实她的疑问,也是很大一部分遭遇背叛的原配姐妹的心声。
对于妻子来说,谁不想狠狠惩罚不忠的丈夫?谁不想让出轨的他净身出户?
然而,关于让出轨的配偶净身出户的问题,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夫妻双方就净身出户的问题若能达成共识,那么问题就很简单,丈夫签署放弃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法律支持你们的财产分割约定。
假若你们不能达成共识,那么,你就需要去法院诉讼离婚,请法院裁定财产分割比例。所以接下来的问题,就变成了能否离婚以及法院判离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1以丈夫出轨为由起诉离婚,法院能否判离婚
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感情破裂”的标准,通常法官经由开庭之后双方离婚的理由和态度来判断。《婚姻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丈夫出轨为由要求离婚的情况,与上述法律规定的第1款类似,但是却并不相同。
因为出轨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以,出轨与重婚截然不同。
至于同居,相关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请注意,“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才叫同居,所以出轨不等同于同居。
所以,在没有证据证明配偶与婚外异性是稳定的同居关系时,仅此一点诉讼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假若你能提供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法院能否判离呢?
如果只有捉奸在床的证据,不能进一步向法院提供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证据,那么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因为,一次或多次出轨与同居有很大的区别。
综上可知,仅以丈夫出轨为由起诉离婚,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是不会被判离的,更别说让出轨丈夫净身出户了。
法律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的六个月之后,坚决离婚方可以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假若在第二次诉讼开庭时,你离婚意愿强烈,那么法院可能会判离,并且判离的概率挺高。
假若第二次起诉离婚仍旧没有判离,那么,你可以在二诉被驳回后的六个月之后进行第三次起诉,这次法院肯定判离。
在这需要说一下的是,假若出轨的丈夫迫切想要离婚而你不想离,在其第一次诉讼离婚时,你若在法庭发布类似“我愿意为挽回我们的感情而进行努力”的言论,那么法院会驳回他的离婚请求。
接下来,你要把握住丈夫第二次诉讼离婚之前的时间,做出积极的努力,挽回你们夫妻感情。
2要求丈夫净身出户的财产分割问题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前面我们讲了,出轨不等同于同居。但是,出轨的丈夫是婚姻中的过错方,所以,根据第46条规定,他可能会少分财产。但是,至于少分多少财产,这个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是由法官来裁量的。
法官对无过错方倾斜的比例没有明确标准。并且,令原配姐妹比较失望的是,这个倾斜比例一般也不高。
总言之,因为丈夫出轨而要求他净身出户的要求,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到此,我们应该能理解文章开头案例中小冬的感受了吧。丈夫出轨了,别说是他们夫妻名下的三套房产丈夫要平分,他还有权利去分割小冬公司的财产。对于小冬来说,真的是坐以待毙吗?
小冬可以先沉住气不去起诉离婚,然后给自己一段时间对他们大额的财产进行规划和布局,请教财务高手然后通过债务、投资亏损等形式将自己的财产消耗掉。
但是,在做这些动作时,一定要慎重。因为《婚姻法》第47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一旦被丈夫掌握她转移资产的证据,小冬将得不偿失。
对于那三套房产,小冬是动不了的。假若她不告知丈夫而将房子低价卖掉,那么她需要以市场价对丈夫进行差额补偿。(提醒原配姐妹们,清点自己房产哈,别让老公低价卖掉)
还有一点很遗憾的是,上次丈夫出轨时,小冬没有要求他“再次出轨就放弃对财产的分割权”的承诺写下来并到公证处公证,因为离婚时,法院会支持双方的财产约定。
过多地去关注法律,那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法律是有漏洞有管不到的地方,但是,原配姐妹们,我们也不要因此而长期愤恨不平。拿到我们该拿到的,不纠结我们没有得到的。剩下的事情就交给老天爷去处理吧。
我非常相信因果报应,做坏事的人不可能一直好下去,做善事的人也不可能一直差下去,人品是最好的风水!
一个男人如果在这个事情上算计你,那么他也不值得你去留恋了。咱们不如把精力放在强大自己,巩固自己上,做到下一次感情时是我们施舍给男人钱,而不是我们去祈求男人,这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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