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南
作为一个中文系科班出身的写作者,如果毫不掩饰自己的读书经历,我要坦率地讲,在我十三四岁求知欲旺盛的时候,如饥似渴地读过一些世界名著,像《红与黑》《堂吉诃德》《老人与海》《幼狮》等等,但激荡我灵魂的,却依然是两本中国人的书,一本是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一本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也许是土地的关系,也是文化的关系,在那时,一个中国人身上发生的事情才能真正引起我感同身受的同情和理解。
遇到《平凡的世界》是在我家乡小火车站广场的报刊亭前。那时上初中,我们在乡里上学,住校,每周回家一次。回家的时候,火车站广场的报刊亭是我必光顾的地方。母亲每周给我10元钱,作为生活费,我总是想方设法攒下来一点,每周去买本书看。但这些都是悄悄进行的,因为母亲更关心我是否能吃饱。
记忆中,《平凡的世界》封面是浅土黄色的,是不是还有个腰封之类的装饰,已记不太清楚了。因为那本书早已不知流浪到哪里去了,它曾经在我的同学间流传,一个传一个,大家在我推荐下争相阅读,最后也不知道哪个同学借去,再没还回来。我却也不牵挂它,我已经把它一遍遍地读进了心里,我愿意更多的正旺盛成长着的年轻人去读它,去明白如何超越平庸的生活,如何坚守人生的理想和品质,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中保持一颗高尚的灵魂。孙少平、孙少安,甚至包括他们那个倔强而不俗的老农民父亲,他们曾经深深地影响了我对生活的看法。你也许一辈子要和泥土打交道,你也许要一辈子在不见天日的煤矿中生活,你也许无论如何努力却总是被强大的世俗力量打败……但,这一切都没有关系,你依然可以成为一个灵魂高贵的人。时至今日,我的眼前,依然能隐约看到一副画面,一个小伙在煤矿中点亮煤油灯,不知疲倦地阅读着那些高尚的书籍。在最底层的生活中,他就像一棵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树苗一般,不断地冲破眼前的黑暗和艰难,去往光明的地方。
孙少平,这个上学的时候,伙食被划在“黑非洲”行列的小伙子,穿着破烂的小伙子,却在灵魂深处,始终保持着一种深刻的自尊。他大胆,有魄力,有胸怀,在危难时,能义无反顾地去救助平时伤害自己的人;他遭遇爱情,又失恋,他痛苦,但也变得成熟。在那个精神和物质同样贫乏的时代,田晓霞打开了他人生的窗户,他可以“用比较广阔一些的目光来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事物,因而对生活增加了一些自信和审视的能力,并且开始用各种角度从不同的侧面来观察某种情况和某种现象了。当然,从表面上看,他目前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但他实际在很大程度上已不再是原来的他了。他本质上仍然是农民的儿子,但他竭力想挣脱和超越他出身的阶层”。阅读和爱情改变了孙少平,不,不应该说是改变,而是给了这颗本身就与众不同的灵魂以甘霖般的滋养,让它尽情地生根、发芽、成长。在毕业后无法去上大学时,要回去做农民的他说他绝对不会变成那种“满嘴说的都是吃,肩膀上搭几个褡裢,在石圪节上瞅着买个便宜猪娃;为几根柴禾或者一颗鸡蛋和邻居打得头破血流,牙也不刷,书都扯着糊了粮食囤……”他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他不是一个会轻易被命运蹂躏的人。他一颗不甘平庸的心灵成为他生命强大的动力。无论是做农民,还是做矿工,他都是最优秀的一个,他无论在哪里都闪光,他不论经历多少世事,依然保持着见义勇为、维护正义的勇气。
刚上大学的那会,有一次和同系的师姐谈起《平凡的世界》,我说如果我遇到孙少平,我就嫁给他。师姐大叫,我们班的X X也这样说,天哪,你们怎么都这么说?我说,那个人身上有一种独特的力量和魅力。随着中文系课程的学习,文学的鉴赏力也在不断地变化和提高,终于有一天发现,《平凡的世界》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它与世界名著的差距,以及从文学角度讲,它所塑造的人物在浩瀚的文学史上显得有些单薄和理想化。但我无法忘记,在我那内心孤独、渴望沟通和认同的少年时期,孙少平成为了我灵魂上的朋友,成为我可以与之交心的人。他以独特的方式,陪伴我度过青涩而充满渴望的花季。我看得见他明亮的眼睛,闻得见他身上浓烈的汗水味,我也能感到灵魂上一种温暖的依靠。
多年后做了图书编辑的我,仔细回忆,觉得曾经那本《平凡的世界》大概是一本盗版书,因为它的字迹很小,而且有不少错字,而且按照现在经验来看,很可能是报刊亭的人在赚一些外快。但用一种复杂的情感来讲,盗版却以它独特的方式传播着一些情感和精神,而那些情感和精神在小如蚂蚁的字里行间流淌着,流到一个个精神和身体一样饥饿的中学生心里,我们像孙少平一样,宁可饥饿着,也要阅读,也要在无尽的题海中憧憬梦想,也要在平凡的世界中等待未来。
附录:《平凡的世界》节选
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得模模糊糊。城市寂静无声。隐约地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就在这时候,在空旷的院坝的北头,走过来一个瘦高个的青年人。他胳膊窝里夹着一只碗,缩着脖子在泥地里蹒跚而行。小伙子脸色黄瘦,而且两颊有点塌陷,显得鼻子像希腊人一样又高又直。脸上看来才刚刚褪掉少年的稚气——显然由于营养不良,还没有焕发出他这种年龄所特有的那种青春光彩。他撩开两条瘦长的腿,扑踏扑踏地踩着泥水走着。这也许就是那几个黑面馍的主人?看他那一身可怜的穿戴想必也只能吃这种伙食。瞧吧,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补着一块蓝布补丁。裤子显然是前两年缝的,人长布缩,现在已经短窄得吊在了半腿把上;幸亏袜腰高,否则就要露肉了。(可是除过他自己,谁又能知道,他那两只线袜子早已经没有了后跟,只是由于鞋的遮掩,才使人觉得那袜子是完好无缺的)。他径直向饭场走过来了。现在可以断定,他就是来拿这几个黑面馍的。跛女子在他未到馍筐之前,就早已经迫不及待地端着自己的饭碗一瘸一跛地离开了。
他独个儿来到馍筐前,先怔了一下,然后便弯腰拾了两个高粱面馍。筐里还剩两个,不知他为什么没有拿。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得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像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我们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