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李银河的(请问李银河粉丝,你们几人读过,仔细思考过),对李银河的提法觉得很不妥;李银河对同性婚姻法的作用描述,我觉得没有那么神奇;同志中,信仰李银河的的很多,尽管他们耻于承认是李银河的粉丝,只要进入网络,李银河的观点无孔不入直接间接地传到耳朵里。
很多李银河的粉丝(他们耻于承认,但是,我认为盲目接受观点到失去分辨能力,就是粉丝)经常拿李银河的观点反驳我,所以,我不可能不比一般人更加了解李银河的观点。虽然我不同意,却也存在反驳力度不够强,这是本人的专业知识不足造成的。
这段时间,通过向三省请教法律问题,终于有了清晰的看法,倍感欣慰。他的文章很值得非法律专业毕业的网友学习,今天提到的这篇文章,只是其中的一篇。
这篇文章指出同志在法律上的误区,盲目崇拜同性婚姻法,又随便贬低其他法律,这给同志的维护权利,带来极坏的影响。明明有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自己不去利用,却去怪没有同性婚姻的可笑行径普遍存在与同志之中。文章通过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本质,指出同志群体的可怕的严重错误,就如同鞭子一样抽在同志群体的身上,非常痛,却非常有意义。
同志的问题,在多大程度上是由法律造成的,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法律得到解决?显然,根本原因不在于法律,最终的出路也不在于法律。法律的意义重大,但是,社会理解、自我认同、道德观念等等,才是更为根本的问题。
厚颜点讲,我很早就发现这个问题,只是没有三省的水平加以描述!同志的出路,根本在于社会!法律起作用,在于社会对法律的接受,同性婚姻法的真实作用也在于社会对法律的态度和对同性婚姻法的认同,并不是有了同性婚姻法,同志就可以完全自由地去登记结婚,同志的权利就可以完全受到保护,倘若社会严重排斥同志,同志也没有这个胆量去登记结婚,同性婚姻法说不定还会给同志群体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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