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或试婚,是前两年报上议论得颇多的话题。不过近段时间似乎消声匿迹—mdash;—大家都为赶上分房未班车抢闸结婚,此时还玩未婚同居,未免太奢侈了!
婚是结了,但未入“状态”的人却不少。所谓状态,当然包括婚后买菜煮饭做家务搞卫生而且没有独处时间个人空间……这种状态,所有自由惯了的人都是本能拒绝的。于是,有人便想出一种新婚姻关系—mdash;—分居。
朋友中就有这么一对。为夫的住在单位分的小套间里,下班在家打机上网找一帮死党打拖拉机看足球,过得不知多快乐逍遥。为妻的仍住娘家做她的娇娇女。不过,一到周末,两人便翩翩飞往市郊的安乐窝,渡假去也。看他们的爱巢,全作开放式设计,还有一个绝对棒的家庭影院,害得我们这班损友不时前往搔扰搔扰。据说他们分而居之的理论基础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整天对着免不了拌嘴斗气什么的,何必呢?至于生小孩?以后再说。
有心人会留意到,城外几个有名的楼盘,一到周六周日就忽然热闹起来,大街小径上多了不少出双入对的,据说其中就不乏分居族。
别的不说,我想做装修、建材的人肯定会对分居族满怀热爱,最起码他们房子多了,钱也自然花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