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艳遇?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应当如何处置?这是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边缘话题,大家不妨各抒己见。
##罗西
应编辑部的要求,邀约了4位朋友来我住处喝茶聊天,话题是有关艳遇。他们“入选”的资格是均有过艳遇,而且都曾渴望艳遇。他们分别是:
吴庆,男,28岁,已婚,“的士”司机。
小冰,女,可能22岁,大三学生。
林卫权,男,32岁,已婚,公务员。
刘君,男,30岁,某外企副总经理,钻石王老五。
艳遇的四个版本
A、主角吴庆:开车时,我一般不爱搭理客人,他们大都趾高气扬的。可有一天,一名女客人紧挨着坐在前排,一缕淡淡的体香令我有点慌乱,继而大吞口水。
她问我:“可以点根烟吗?”
我点点头,看她打火的模样,很优雅。
问她,去哪儿?她说:“随便,你带我哪儿都行,要不,陪我逛福州城。”
这位小姐,我还是第一次领教,很有一种“阿春”的韵味,带一点风尘味,但不俗。更确切地说,有一种“良性的骚”,或叫“媚”,我被她吸引了。
不过,她更主动,这个“阿春”来自广州,曾做个美容师,现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经理。她感到悲哀,对于那些处处被动的女人。她很喜欢台湾女权的一句口号:“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她想自己走出去,找一个“自己爱的人”,甚至只要自己喜欢的人。关键是,她要主动示爱,做爱情的“主语”,而不是宾语。
阿春为我点了一根烟。她先吸了一口,尔后给我。她表扬我壮实,顺势在我胸大肌上捏了一把,过渡十分自然。我不拒绝,虽然有点像“性骚扰”,但我也喜欢她,这便有了下文。
车终于泊在一家酒家门口。我请她喝酒,聊了一夜。三杯过后,不知为什么,她流泪了。据说,女人一接触到爱情,泪腺就开通。我很感动,抚着她的背,让她的头埋在我大腿上,背景音乐缠绵至极,我很兴奋,但没有想入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