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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教给我的二十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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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故事,却从来没写过他。我说我从来不写发生着的事,等到咱们什么时候翻篇儿了,我就写你。他说那还是不要把我写在故事里了吧,我更愿意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我问他写在哪里呢,他说,很多地方吧,比如说去朋友的婚礼签到,我们家的户口本,买房子的合同,小孩的家长签名。
  
  说这些的时候,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喝多了,两个人都醉醺醺的,吐过几次,接吻都显得恶心,互相勾着对方走在大街上,路灯一盏盏从我们头顶掠过,没觉得有多爱,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刻幻觉,觉得对方邋遢肮脏很不完美,却可以这样勾肩搭背,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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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细数他是我第几个男朋友,只记得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是分手低潮期,工作也不顺心,新来的主管把大家都搞得焦头烂额,吵了两句直接辞职了。No money no honey,对于都市人来说,正常不过。也不知道有几个姑娘会懦弱得和我一样,坐在咖啡厅的沙发上大哭。那段时间他的境遇也不好,去哪都叼着一根烟,说话含糊不清。他和朋友走进来,看我咬着吸管哭得直抽抽,很自然地把吸管从我嘴里扯出来,说出了跟我讲的第一个道理:哭的时候就别喝东西了,容易呛死。我觉得他挺无聊的,没想过会爱他一阵子。
  
  我哭着回击他:说话的时候就别叼着烟了,你说什么别人听不清。之后又把吸管塞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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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没交过穷酸成这样的男朋友,也没潦倒成这样过。我们两个拿着三张卡,把里面的零头刷光,买了两瓶啤酒、几根碎碎冰,跟喝白酒似的,小口嘬着喝,耗一晚上,坐在露台上抬头看星星,被蚊子咬了一身包,还觉得挺高中生挺浪漫的。他向着天上胡乱一指,说那是北斗七星。我很震惊,不知道上海原来还能看到北斗七星。
  
  我问勺子把指着的真是北边吗,他煞有介事地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一番,说是。后来我下楼看路牌,发现那根本不是北边,再质问他,他傻笑着挠着头,说那就是勺子口指着的方向是北边。
  
  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北斗七星的原理,只是明白了他是一个路痴。他的路痴症状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一次我们过个好长的马路,有两个红绿灯那种,我们过了一个红绿灯,在安全岛等第二个红灯,聊了两句天,转了个身,他一抬头,义无反顾地朝着来时的路走回去了。本来我也是一个路痴,认识了他之后,激发出了无限潜能,现在变成一个人肉GPS,指导朋友认路都能明确到“路口向左走第五棵大树向右转就能找到那个大肠面的店了”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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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发现他不仅仅是路痴,而且居然比我更找不到东西。以前我一天的主要内容就是找东西,和他一起生活,多了一项内容,帮他找东西。我多希望他每只左脚的袜子配一部手机,右脚的配一部呼机。
  
  我常常为此苦恼,觉得自己跟了一个傻×。不过他也会记得一些事情,比如记得给阳台上的小植物浇水,每次自己吃到什么好吃的会记得买一份带回来给我,记得在我哭的时候,千万别说什么励志的话,只要不分原则不分立场地骂我正在骂的东西。
  
  有一次,他站在桌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和碰我的桌角交涉了半个小时。我蹲在地上揉着乌青想,这样也挺好的。我的男朋友是个大笨蛋,除了爱我,什么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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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他在一起,我才知道没钱应该怎么泡妞。他带我去公园划船,在水果摊买一个柚子,让老板切好,带到船上,把船划到湖中央,一边吃着柚子,一边看岸上的人,猜测他们的故事。
  
  他很能讲故事的,一讲讲上一天,总能让一张船票发挥最大的价值。坐到夕阳西下,看到有老爷爷老奶奶从岸边走过,根本没像故事里那样,手牵手爱得感人肺腑,反而是吵吵闹闹的,用上海话埋怨对方只顾着看股票,没有早一点动身去超市抢到廉价的鸡蛋,之后他们发现我们在看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压低了声音。
  
  他跟我说,别看了,人家很尴尬的。我回头看他,他说我们做一点更尴尬的事,然后他吻了我。第一次接吻,是柚子味的,导致了这段恋爱平淡清新,像是夏天的某种水果,但摆在那里,也注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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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也经常吵架,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几乎都是他装小狗来求饶,有时候也要嘴上占占便宜。有一次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直到王菲和李亚鹏离婚的消息爆出,我们俩震惊地看着娱乐新闻,瞬间豁然开朗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嗯,你比亚鹏强。他客套地回答,你不比王菲差。我说,这怎么能比,人家是天后。他冷笑一声说,你是《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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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最大的共同语言是电影。我从九岁起就梦想拍电影,而他呢,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导演,拍了一堆不入流的广告和MV,还要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色盲的事实。他拍的某条广告被安排在电影开始前播,我们也煞有介事地买票去欣赏他那条一闪而过的广告,激动得好像自己的作品上了院线一样。很可惜,他的广告被分配的那部电影是《巴拉拉小魔仙》,身后坐了一大群挥舞着仙女棒的小女孩,电影中间笑声和哭声夹杂在一起。
  
  电影好像上映了没几天就下档了,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和一群穿公主裙的小女孩分享了这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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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明白我面对困难丝毫没有求生意志,我悲观的本性、对事物总是理性刻薄的眼光在他面前暴露无遗。我不知道这种信任是哪来的,但我想象不到会再对任何一个人说出这种话。我们习惯在恋爱中把自己伪装得很漂亮,但是我喜欢在他面前放屁。他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对未来有幻想,对理想有坚持,对生活很乐观,我有时候就在想自己是多么残忍的人,变成了他的一根软肋。
  
  可是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得志的总是我这样的小贱人,而他混到最后,运气才华欠些火候,也没人在乎他是否足够努力这件事。我总觉得,这种不公平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爱情里,可是没想到,也没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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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不少男朋友说过我心有猛虎,我承认,这是事实。他肯定也清楚得很,但是他从来不这样说。只是每次我工作到快崩溃的时候,抬起头,他在面前傻笑着,问我要不要出去吃个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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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一个笔记本,总会把我日常的小段子写下来,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编成童话故事讲给我听。我在故事里扮演着小主的角色,而他扮演一只狗奴。搬家那天我看了看他的笔记本,已经记满了大半本。如果不是他,我真的不会记得原来自己无论何时何地听到音乐都会跳樱桃小丸子里那段很白痴的舞。我以为他会写下的是:这件事很丢脸。目光转了一行,他写下的评语是:不要看小主很凶,其实也是个有少女心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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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的时候,我第一次卖出版权,老板让我去外地拿现金。我一直以为要被人拐骗去挖肾什么的,他和我同去,拿到钱后我们激动得忘记在那里就先把钱存上,导致一路上惴惴不安,我抱着黑色大包,里面是成捆的现金。
  
  我们两个看谁都好像面带奸笑,上来就能给几刀的样子。我问他,要是有人来抢包怎么办?他说,那我绝对是让他捅死我,你那么爱钱。
  
  后来我们成功地把钱护送回了上海,连地面都不敢出,直接坐地铁到了新天地站,在站内的ATM机上把钱存了,一摞摞放进去,存了快半个小时。最后把所有无法识别的现金拿出来,我请他吃了一顿饭,给他买了一个新耳机。
  
  分手的时候,我们分别把东西一件件装进大纸箱里,他脖子上挂着那副耳机—mdash;他用东西很爱惜,皮子还是亮的,摸上去只是比刚开始柔软了些。我有点难过,说我没送过你什么好东西,这是我给你最贵的礼物了吧。一抬头他眼圈红了,说最贵的礼物在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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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赚到钱那天,我请朋友来家里,开了一瓶香槟,使劲摇摆,浮夸地拉瓶塞,让香槟洒到每个人的头发上。喝得很醉,最后是他把一个个朋友送走,最后我们两个人坐在窗边,看着夜空。我问他,北斗七星呢?他说,今天有点阴,看不到呢。我很高兴,说以后我们的生活就会不一样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吻了我的眼睛。
  
  后来,我每次完成一项工作,都会去开一瓶香槟。我好像知道了每一种香槟的口味,看遍了各种气泡沉浮,但是除了醉,再也感觉不到快乐。
  
  一年后,我的生日,每个朋友都带来一瓶香槟当礼物,一晚上我们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我整场寒暄着笑着,拍朋友在高档酒店地板上呕吐的视频,喝到后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有朋友告诉我,还是他,一直在身后跟着我,怕我碰到桌角,踩到地上的玻璃,在我每次接近危险的时候拉我一把,皱着眉头,不说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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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从那以后,我的生活越来越好,好得都有点不真实。世界又变得太快,和我六岁时候第一次鼓起勇气走出大院,站在门口看到的不太一样。我本来以为,未来的生活就是去面对一马路响着铃声的自行车,等到接受这个现实的时候,大街上已经全是按着喇叭的轿车了。
  
  我的工作越来越忙,我和所有人说,这是我的事业旗舰年,我不能错失任何一个机会。事实证明,我的确是那个心怀猛虎的人。
  
  我们吵架越来越频繁,反而是比拮据的时候吵得更频繁。他还是老样子,拍着没人看的东西,接着零散的工作,每个月交完房租就捉襟见肘。我忍不住对他冷嘲热讽,在朋友面前有时也不留情面。
  
  记得我说过最伤人的一句话,是在一群朋友面前和他吵架,他说了半天,我抬头冷冷看他一眼,说,整个房间里所有东西,我生气想砸了,都能赔得起,你能吗?说完这句话,朋友们都愣了很久。我自己也有些震惊,我怎么会变成这样的人?
  
  搬走的时候,收起柜子里的一只只小碗,印着小兔子的杯子,墙上他收藏的电影海报,沾着一块油渍的环保袋,还有椅子上的毛绒靠垫—mdash;还是朋友搬家去北京时我去他家拿的。抱着它们走了两站地,觉得自己终于要有一个家了,心里满是幸福。原来每一样东西,我都是用心添置来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时间滚滚,让我忘了这些。我抚摸着桌子角,感觉它都不再认识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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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两个混得最差劲的时候,在ATM机里试图把所有卡里的钱转到一张卡上,凑出整数可以提出现金来。转到最后,差了两块钱手续费,我终于崩溃,大哭起来。我一句话不说,走在凛冽的寒风中。他很无奈,跟在我身后走了很远的路。不知道走了多远,好像走到整个城市都睡了。他喊了一声“我爱你”,我默默回头泪汪汪地跟他说了句,我爱钱啊。
  
  他一直记得这句话,后来接了一个活,赚了几千块钱,他把所有钱取出来,用我扎头发的橡皮筋捆成一捆,放在我枕头下面,故意让我在睡前发现,营造出梦想实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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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看到我最糟糕的一面。很奇怪的是,他竟然没有原则地配合我这种坏,陪我一起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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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不喜欢他,觉得他浪荡漂泊没出息。
  
  第一次把他偷偷带回家,大半夜的,以为爸妈都睡着了,没想到我妈突然出来接水,一开灯,我愣住,吓了一跳。刚想回头找他,发现他弓着腰躲在鞋柜后面。最重要的是,鞋柜根本遮盖不住他,于是我和我妈就这么僵持着,看着鞋柜后面藏得好认真的他。
  
  所以之后每次去我家他都小心翼翼,越是小心翼翼,我妈越是觉得他浪荡漂泊没出息。后来为了去我家,他把自己精心留起来的头发剪了,耳钉藏好,默默在厨房洗着盘子。我妈还是叹气,感慨着他浪荡漂泊没出息。
  
  我走到他身边,摸摸他的胳膊。他看出我为难,挤了一点洗洁精,吹了一个泡泡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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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渐渐疏远,再也不一起看电影聊天吃饭。我频繁出差,后来索性回到父母家住。我们很久没有和朋友开酒打牌,已经彻底忘了那些为了出千准备的暗号。我们以前喜欢在每次牌局散场后讨论一些奇怪的暗号,准备下次时使用,可是每到下次,我们都不记得,散场后数数输掉的钱,又开始懊恼,准备新的暗号。
  
  我们不再为小事雀跃,我拼命向前跑着,回头看看他,还站在原地。我既感到安全,又感到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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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去旅行时,我骑车出过一次事故,当场摔成脑震荡,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有几分钟完全失忆,等缓过来,发现是他骑着车,带我从山上往医院冲。他不停和我说话,说到最后口不择言,自己也哭起来。风呼啸而过,我什么也听不清,想开口说话,却大哭起来。我从未料到,人生中会有诸多狼狈,也从未料到,是他目睹我的诸多狼狈。我说着“你滚”,却狠狠抱住他。
  
  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是到死都在我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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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有很迷人的时候。我五音不全,他唱歌很好听。他在朋友店里站在台上唱歌,下面的姑娘都眼巴巴地看着,他却从来没忘记过,哪怕在KTV,都要以我们的主题曲结尾。之后对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们把家里零散的东西都整理好,窗台上还放着几枝枯萎掉的小花,黄色的乒乓球菊,插在酒瓶里,有点可怜。这是他去拍一个广告的道具,一大塑料袋的向日葵、郁金香,还有乒乓球菊。他全拎回家,扔在地上,挺高兴地让我数数,看看有没有九十九朵。当时我哭笑不得,说哪有人送菊花的。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找瓶子把它们都插了起来。
  
  我们静静坐着,看着对方,说不出话。天气开始热了,整个房间变得和我们欢天喜地搬进来时一样崭新空荡。之后的住客,再也不会知道之前在房子中发生的令人心碎的故事。可能这些故事,只有桌子会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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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脖子上的耳机戴在我耳朵上,里面是果味VC的《超音速列车》:
  
  超音速列车中拼贴,谁说这时你还需要你自己。
  
  当我看着窗外的颜色,看到拼图里曾有过的回忆。
  
  时间逆转到我们相遇的那个下午,我坐在咖啡店的沙发上哭,背景就是这首歌。他说的每一句话,其实我都能听见。他说,第一次见到你,觉得这个姑娘像是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小可怜,可是我也没什么能给的,就坐在旁边陪陪你吧,至少陪你走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吧。
  
  我觉得这段感情走到最终,我们都释然,没想过,自己还是和之前的任何一次失去一样,一时间无所适从。而这一次,我不是被全世界抛弃,而是抛弃了全世界,包括曾经的自己。
  
  其实我们从来不是在一个空间里不断向前,每一次成长都要从一个空间跨向另一个空间。我很想说出,你这么好,为什么不能一起去呢?可是始终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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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喜欢拍很多我丑的照片,我看到只有生气,问他为什么不能把我拍美呢。他说化好妆,穿漂亮的衣服,摆出完美假笑的那个不是属于我的你呀。你就是一个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地放屁,叼着牙刷说话,喜欢翻白眼,对这个世界很不满意的少女。
  
  最后他送了一卷胶片给我,他说,里面都是你美的样子。以前只有吵架的时候他会把P好的照片发在网上,艾特我。他知道,我生气的时候不接电话,但是会一直刷微博。
  
  我当场把那卷胶片拉出来曝光了。我说我不需要了,就留那个真实丑陋的我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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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小说里写过,到底谈过多少恋爱,我们才能爱得轻松自如?始终没有答案。
  
  可是每段恋爱,都能让我们学到一点什么。初恋带我入行,学会如何和另外一个人相处;在第二个男朋友面前知道了伪装;到了第三个男朋友,我在男女关系中已经驾轻就熟,甚至学会了如何和别人暧昧。可是到了他,这些技巧,我一个都没用上,反而退化到最初,我剪了短发,再也涂不好指甲油,穿着运动裤上街,在最破的大排档喝扎啤。我以前甚至从来没有这么了解过真实的自己。
  
  我常想,他到底教给了我什么,写到第二十一条,也没想到。他是我最笨的男朋友,除了爱我,一件事都没做好。
  
  文|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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