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导演是怎么在一起这么多年的,有时候我自己也醒不过神来。
我们有挺多不同。我泼辣活泼,导演沉默内敛。我的兴趣多变,一时喜欢养花了,一时又喜欢做饭了,一时抓块木头非要学木工,一时又格外愿意窝在家里。映衬下,导演变得特别长情,一件衣服穿很久,一首歌可以听一年,喜欢点的菜万年不变。
就是这么多不搭调,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从十年前认识,到十年后的今天。我眼睁睁看着他从青葱稚嫩的小白脸长成肚子微微有点儿鼓(当然他不承认)的男青年。
但有一点,我们一样,那就是我和导演都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停靠,觉得一直前行的状态反而没有漂泊感,更坚实一些,顺流逆流倒无所谓。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导演决定去北京。
我们请所有的好朋友搓了一顿,在饭局上宣布了这个决定,所有的朋友都无法理解。那个时候,我们也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没毕业我们俩的小工作室已经做得有声有色,生意也热闹,看起来一帆风顺。
扔掉已经有的好前程,奔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大概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两个幼稚的人做了一个幼稚无聊且等着后悔的决定吧。我们跟所有人都说想好了,想得很周全,其实,我们俩啥都没想。
吃完散伙饭之后的晚上,我们俩手牵着手走在学校里。已经入秋了,有一些脆边的红黄色的叶子,飞在深夜的天色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悄无声息地觉得有一种浪漫的情愫从脚底心一直冲到头顶。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常常聊起这一天。我印象里,导演一直捏着我的手,汗渍渍的,像攒着一团火。
就这么着,搬家公司的一辆大车,把所有的东西都往上一堆,我提溜着我的猫,就走了。
刚到北京的时候是深秋,我常常放着老狼的《北京的冬天》,和导演一起看外面的落叶,觉得很浪漫;我们翻墙进了圆明园,看那些残垣断壁;拿过期的学生证买了学生票进故宫,在坤宁宫的宫门口睡了一下午;因为小看了北京的大,第一次打车穿越北京城被计价器跳表跳得肉疼;还赶上六十周年国庆阅兵,街上空无一人,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街走巷转去鼓楼听摇滚音乐场。
回来的晚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导演撒把骑自行车张开双臂大声喊“北京是我们的,我们是北京的”。我搂着他的腰,眼泪都快要流下来,吓的。后来导演常常和我说,我们就这么相依为命地在北京生根发芽了,后来的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却总是在飞机落地北京,看到方方正正的灯火与城市时才觉得很安心。
要毕业的那个夏天,导演骑着小摩托车带着我把我们上大学的城市又逛了一遍,说是好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要再好好看一遍。那辆小摩托车还是大二的时候,我们自己去二手市场挑的,然后推到摩托车修理店,要了把扳手钳子,把外壳给拆了。
买了黑色的自喷漆从头到尾喷了一遍,用银色的荧光笔,在车座边上写上我们俩的名字。骑上去的第一天,就因为排气管被我们拆了壳子露在外面,烫伤了小腿。
那时候,兴奋得一塌糊涂,有点儿小伤也不妨碍骑着它突突突突地招摇过市。后来这辆小摩托车被我们留在了教学楼下的车棚里,钥匙也一并搁在车上。闲的时候我和导演就编故事一样畅想它的归宿,生怕新主人怠慢了它。
若是有心人,就不难体会到人生有好多细小的节点,想到买这辆小摩托车的这些琐事,就总难免要想起后来我们买第一辆车的感觉。那时候来北京快两年,揣着血汗钱,我和导演在汽车市场里转了不知道多少圈。每一辆车都坐进去认真地试,椅子软不软,空间大不大,前后左右跟相亲一样地打量。
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家里收拾房间,接到导演电话,电话里他有点儿小兴奋,说,快下来,我带你去个地方。我从窗口瞄到正在下雨,就随口答应说等我拿把伞。
他直接抢白我,不用拿伞,直接下来。我被他催得急匆匆地下楼,站在门口找了半天都没看到他。接着就听到汽车喇叭声,往前一瞅,这家伙坐在车里,脸上全是小朋友刚得到了新玩具的得意劲儿。我坐进去,也有点儿兴奋,毕竟是我们俩的第一辆四轮小汽车,有完完全全的鸟枪换炮的美好感受。导演拍拍方向盘说,走!带你兜风去。
“走!带你兜风去。”
这话,我在大一的自行车上,大三的摩托车上,毕业后的汽车上都听过,最幸福的莫过于,在三种不同的车上说话的人总是同一个,我们一起迈步向前,一点一点把过去变成珍贵的回忆,把未来变得更加明朗。
我老跟导演说,其实我们是幸运的人,爱好变成职业,还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所以一直有不变的热情和兴趣,这已经是莫大的好运气。
上大学的时候,我有过一小段的实习经历。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的感觉,像吃了坚硬的鱼刺,一直卡在喉咙里。我辛辛苦苦写了好几天的文章,被刊出来的时候,赫然变得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上面署了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我连是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去哪儿申诉,气鼓鼓待到五点。
单位里的老大姐拍着我的头说,小姑娘,人生本来就是这样,不是样样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不是付出了就一定有回报的。我背着侧背包,在单位门口等导演的时候,就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做自己的主,过有因有果、累也快乐的日子。
导演在另外的地方实习,下班的时候,骑着小摩托车来接我,带我去吃大排档。我们俩坐在学校路边的小摊子上喝了好几瓶啤酒,喝得有点儿多,舌头就有点儿大。一边晃着酒瓶一边背诗,后来每每想起来这一出,我就跟导演瞎咧咧,说咱也是做过文艺小愤青的,咱也举着酒杯在大晚上的路边读过叛逆的诗啊。
那天后来大概我就醉了,因为再往后的事情就不太记得了。导演和我在一起的十年里,不知道替我处理了多少醉酒断篇以后的尴尬事儿。
我是个爱喝酒的人,也有文身,严格来说,算不上是正路子上的乖乖姑娘。但就是这样,我妈在导演作为男朋友第一次去我家的时候,还是很郑重地告诉他,我的女儿成熟也独立,但我还是给她撑起了一个干净又纯粹的世界。
我把女儿嫁给你,就希望你能继续接我手维持住这个世界,你觉得你成吗,小伙子?导演当时很像模像样地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很郑重地说,阿姨,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觉得我做得到。我后来一直拿这段对话取笑我妈和导演两个人,笑话他们以为是在演肥皂剧呢。
后来,我在工作中遇到过一个姐姐,生活颇坎坷丰富,我把导演第一次见家长的事当成闲事聊给她听,她很真诚地告诉我,在你已经不算小孩子的年纪里,如果你发现你仍然可以做一个嚣张的混蛋,那你身边一定有一个愿意坚定守护你的正常人。你很幸运,要好好珍惜。
每一个人的爱情里,都有一部分是悲伤混乱甚至不堪的画面,这是上帝给予我们的PACKAGE,所以不可以只要好的那一部分。爱得太用力的人,就歇一歇,抽点儿时间出来多爱些自己。
每一个人也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命里注定的那个人。当你被这个世界的其他人辜负时,才有永不退缩的力量一直存在,互相陪伴,彼此相信了解从不怀疑。那个时候,你突然发现周遭变化也没什么好怕,因为你有属于你们的世界。
2012年我们旅行结婚,去了欧洲,走遍了欧洲的很多国家,一路用了很多交通工具,跋山涉水,看了无数壮观绮丽的风景。临出门前,我从市场的小店里花二百块钱买了一条简单的小白纱裙,导演从衣橱里拿了他的西装外衣,搁行李箱里就带出来了。
在欧洲的时候,还是初春,温度没有上来,寒流也没有离开。我就穿着那条抹胸的小裙子,冻得鼻涕都快出来了,和导演一路走走拍拍,拍拍走走地拍了我们的婚纱照。在欧洲拍婚纱照的经历实在是很愉快,老外们的热情开朗留下太多美好点缀。
我一辈子都听不到的关于我脸蛋的夸奖,就在欧洲走的那十几天里全攒到满分了。卖艺的小伙子会专门停下来,为我们拉一首婚礼进行曲。还有室外酒吧里的老板,提溜瓶香槟当着我们面“嘭”一声就开了,连瓶带杯子就往我们怀里推,说是送我们的结婚礼物。
去到法国卢浮宫附近的广场,导演往双人椅上一坐,拍拍旁边,说,快,梁朝伟就是在这喂鸽子的。在布鲁日的巧克力店里吃到差点儿把我甜到齁死的百年巧克力……拍下来的照片里没有合影,就是你拍我,我拍你,站在同样的风景里,你看到的我,我看到的你。
我边拍边开他玩笑,多方便,等咱们哪天掰了,随手一撕就搞定,都不用伤和气。导演揪着我的背包带,说绝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我始终形容不出这样带着彼此出远门的意义所在,但我常常在那些公路中悬崖边感受到最灿烂的自由。这些松弛的,平和的,暗存生机的自由之心,给了我们最牛的心脏,看到多宽广的世界,就有多宽广的自由之心,在被扩充没有边际的自由之心里,除了兴奋,留下来的都是爱。
最近一次导演的生日,我给导演写过一封小信,信里说,也许爱有千种万种,但我们的爱,一定是彼此陪伴,去看更丰富的风景,去体会更精彩的人生。但无论兜兜转转走过多少地方,旁边的位置上一定有你,多酷,对吧。
我老模模糊糊记得我十几岁遇见导演的时候,觉得这男孩白白净净穿着条纹毛衣暖暖融融的特好看。我问导演还记得刚见到我的样子不,他说,我当然记得啊,你那个时候长头发风吹头发动不戴眼镜,比现在像女孩多了。于是,我们一直陶醉在我俩都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了最好的彼此这个童话故事里。
直到有一次朋友来家里住,闲得没事,翻我的置物篮子,突然拎起一张照片说,妈呀,这是你们什么时候拍的。我一看,正是我们刚认识的那一年。她很认真地说,我能采访一下你们,你们到底是看上对方哪一点吗?这个时候,再去看那张照片。
导演穿着一件大小不合适土得要命的毛衣,牛仔裤皱皱巴巴。我更是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格子大衣配格子裤子还背了个格子包,就像台湾综艺节目里的谐星。什么暖融融笑容大男孩和长发飘飘清纯小妹子,完全是在长九年的YY里被捏造出来的。
我一直无法直面我和导演的相识,因为这件事本身的狗血肥皂剧一样的情节让我羞于述说。那是在一个我已经记不清楚天气状况的下午。高考前我争取了一次和好朋友去杭州玩的机会,导演同学恰巧在杭州。
朋友在酒店睡觉的早晨,我坐公交出去转悠,在公车上睡着了,然后钱包就被扒走了。不仅钱包被扒了,小偷还无情地扒走了手机。于是,等我醒来下车,走投无路的时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随手就把导演揪住了,“同学,看咱们也差不多大,你能借我一百块钱吗?”
导演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说他心里第一个反应,就是骗子。后来,就还钱,吃饭,做笔友,考大学……于是,在我每回给朋友说是导演先追我的时候,导演就以此力争,说我找他借钱完全是个倒追的阴谋。
我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叫“燕子想要去的地方”,里面有我倾心的各个地方的照片。导演的笔记本电脑里,有另一个文件夹,里面放着我那个的文件夹里的照片的节选,叫,想带燕子去的地方。
我曾经偷偷趁他没注意,把那些他自己删掉的地方补进去,过几天再去看,又被删掉了。我不乐意,就跟他抗议。他一脸认真地说,理想要实际,才有实现的价值。
我常常被他逗乐,也经常被他惹急。他说他也一样,吵架吵不过我,打架也打不过我,装无辜也败给我。只能讲道理,还摊上我是最会讲歪理的处女座,我听了直想乐。
没结婚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我仍然不会不相信爱情。
结婚后,我就想,就算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离婚了,我也不会不相信爱情。最好的爱情,不是紧紧攒在手里的安全感十足的东西,而是让人越身在其中,越坚信其美好和存在的事情。
下辈子我们就做好哥们儿,你去追个大波大眼白嫩妹子,我也换个口味。但这辈子,我们就好好地热情地认真地快乐地在一起。
好吧,末了末了,我想谢谢2005年1月25日在杭州公交车上扒走我钱包的小偷。
你让我遇见他,让我得到一个人,陪着我一起,在跌跌撞撞的人生里,一起抓紧最自由的生命,活得如此鲜活和勇敢。
文|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