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炎的治疗是相当漫长的,因此,患有慢性肾炎的孕龄女性合并妊娠是非常常见的。在怀孕后,肾脏的负担会加重,蛋白尿、高血压、水肿等症状就会随之出现,严重的情况会导致肾功能衰竭乃至尿毒症。
由于妊娠增加了肾脏负担,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往往加重肾脏损害。如果是肾炎非活动期,仅表现单纯有少量蛋白尿,不伴血压增高者,妊娠可以不加重肾脏损害。
根据肾炎病变的程度不同,对胎儿的发育亦有不同的影响。慢性肾炎伴有血压增高者,往往伴有胎盘功能减退,胎儿血液供应不足,可发生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围产死亡率高。严重肾炎孕妇,其胎儿死亡率可达50%。
由此可见,患肾炎的妇女能否怀孕,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慢性肾炎伴有血压增高的妇女,不宜怀孕。怀孕后约有75%的患者并发重度妊娠高血综合征,早产及死胎发生率极高。当肾炎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时,引起先兆子痫和子痫,此时血压上升很高并伴有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甚至抽搐等。子痫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威胁很大。此时除积极医治外,常常要终止妊娠,以减轻心肾负担。
二、慢性贤炎如果肾功能未恢复正常者,尿蛋白量增多,达“++”→“+++”,血中尿素氮或肌酐升高,要预防发生肾功能衰竭。这样的患者,不宜怀孕。如果是早期妊娠,应行人工流产。
三、患慢性肾炎的妇女,如果肾功能已基本正常,尿蛋白少量(微量或“+”),且一段时间的稳定期,可以怀孕。但应注意休息,增加营养,多吃含有蛋白质的食物,补充足量维生素,饮食宜淡,不宜过咸。注意增加身体抵抗力,避免各种感染,定期检查肾功能。每次产前检查都要察视浮肿、体重增加情况,测血压,检查尿蛋白等。仅有少量蛋白尿而不伴有血压增高者,孕期加强保健,精心监护,妊娠结局一般是良好的。
怀有身孕的女性,如果被确诊患有慢性肾炎,最好在妊娠后做绝育手术,因此,每怀孕一次,肾炎病情就会加重一些,从而使患者的身体受到严重损伤,而缩短其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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