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
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记者从被告人家属处获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尹姮表示,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此前报道:
去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称腾讯要求查封冻结贵州老干妈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财产。腾讯表示,此事是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1000万元广告,但腾讯被迫依法起诉,无视合同长期拖欠。
对此,老干妈表示,她从未与腾讯签署过联合营销合作协议,也从未与腾讯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去年7月,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刘、郑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公司营销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获得推广活动中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然后通过互联网转售非法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