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因为嫌弃男人穷,然后选择离婚了。在离婚以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女人不舍得把孩子打掉就选择生了下来。
生下来以后发现自己也无力抚养,然后就找到了前夫,结果前夫也不愿抚养。
就这样女人自己把孩子带到了6岁,这年她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位面馆老板。老板人很善良,但是依然不是很富有,但是吃喝不愁。
女人还是嫌弃老板穷了点,把孩子丢了下来,自己跑到了深圳打工,就这样再也没有回来。
这个孩子后来被面馆老板养大,待他如亲生儿子,幸福快乐的长大了。
在这个孩子快18岁的时候,孩子亲生父亲找到了孩子,要求认回孩子,并且给孩子最优质得教育,送他到国外念书。
孩子坚决不认这个父亲,于是这个父亲找到了面馆老板,开价100万要求把孩子带走,结果被赶出门。
这个故事来自最近热播的《以家人之名》,我想说的是孩子被父母丢了,多年之后找回来,孩子还该认吗?
哪些曾经被父母丢弃的孩子,为什么长大以后一定要认回自己的亲生父母?
难道养育之恩真的比不上血缘关系吗?
还好剧中没有认这个亲生父亲!
爱真的会消失吗?不!爱会转移!